凤翔村干部向低保户索好处费 当地纪委介入调查

17.01.2015  10:52

    低保作为国家对困难群众的一种救助方式,帮助困难群众达到最低的生活保障,然而在凤翔县横水镇南光耀村干部却把困难群众当成‘摇钱树’,要求每户困难群众办低保要给予500元左右的好处费,并在国家给予村民的危房补助款中,收取千余元的好处费。涉事的村干部说,低保钱都是群众自愿给的,危房补助款是村里办公经费不够,决定收取的。目前,横水镇纪委工作组进入该村进行调查。

    办低保 送钱又送酒

    1月13日,记者在南光耀村9组村民金拉绪家了解到,他家一贫如洗,本人患有严重的眼疾导致双眼基本失明,他的妻子和孩子也都患病在身,每个月都要承担一笔较大的医药费,加之他基本失去劳动能力,日子过的十分拮据。金拉绪说,他从2009年开始就领取低保,之前一直挺顺利,直到2013年低保年审时,找到村委会主任陈宝平,请求他为自己办理低保。“当时,陈宝平说办理低保可以,必须要支付500元的好处费和一条香烟。”金拉绪说,当时没有办法,就把钱和烟给了村主任,但是低保最终并没有办下来。

    2012年突来的一场大雨,将金拉绪的土房冲毁,国家为了帮助群众灾后重建家园,给予了危房改造补助金。按照规定,金拉绪可以领到一笔1万元的补助金,但拿到手的钱却缩了水,只有8500元,事后找村干部理论时,村干部解释村里要收取1500元的回扣。

    村民陈小平说,自己生活困难,日子难以为继,在申领低保时给村干部给了1000元的好处费,这才办下来。在危房补助中,村干部也拿走了1500元的回扣。陈小平质疑,自己本身经济困难,又身患疾病,这些都是国家给的救命钱,为何就进了村干部的口袋?而且村干部的生活条件比较好,为何也申领低保?

    村干部说:“送钱是农村的习惯,我不要,村民非要给

    13日,南光耀村村委会主任陈宝平说,2012年元旦左右国家向该村房屋受损的村民发放危房补助款,由于村务开支较大,原本的办公经费不足,已无法维持村子两委会的正常运转,于是开会决定从7户村民的危房补助款中,每户收取1500元的费用,用于办公开支。

    对于办理低保收取好处费一事,陈宝平说,当年村民为了办理低保,自愿将好处费扔到自己的办公桌上,然后就转身走了,现在正准备把这些钱退给村民。陈宝平说,自己名下并没有领取低保,低保都在家人的名下。

    横水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晓卫介绍,国家惠民政策应该无条件全部向村民发放,不应该克扣,目前镇上已成立调查组,进入该村调查,如果村干部涉嫌违法、违纪,待调查结束后,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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