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11个村(社区)获“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表彰

18.12.2015  09:53

近日,中共安康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联合发文,对“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命名表彰,石泉县城关镇老街社区、池河镇集镇社区、饶峰镇新华村等11个村(社区)位列榜首。

近年来,中共石泉县委依法治县办、司法局、民政局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尤其注重利用新兴媒体和法治文化阵地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基层民主、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有效增强了农村和城镇社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民主法治观念,促使全县农村和城镇社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学法、守法、用法,扎实推进“四个民主、两公开”,提高基层各项社会事务管理法治化、科学化程度。

为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年初该县委依法治县办、民政局、司法局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按照市级创建标准细化了具体工作任务,要求各镇认真开展创建工作,并按照申报程序做好申报的组织工作。同时,该县依法治县办、该县司法局还会同该县民政局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深入拟创建村(社区),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帮助创建村(社区)在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以及普法宣传等方面规范创建台账、完善硬件设施,按照市级创建要求和标准,优中选优,严把创建质量关和申报审核关。

据悉,目前全县共有31个村(社区)被命名表彰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池河镇五爱村已被命名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池河镇明星村已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叶丹)

来源:石泉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