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雁塔分局9条措施服务重点项目建设

14.04.2015  22:42

近日,雁塔分局认真贯彻市局部署,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按照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提出3大类9措施,全力营造良好投资环境,发挥好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一是对在建市区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式”服务。提前参与企业决策咨询指导,针对企业不同的条件和优势,帮助其选择既符合登记政策又贴紧企业实际的企业类型,方便投资者选择和决策。提前对重点项目进行预评审,有针对性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一次性告知注册登记流程和所需材料,对符合规定的直接转入登记环节,对不符合规定的帮助尽快修改完善,并提出预评审意见。提前预查企业名称,在名称预核准阶段,针对企业文化内涵和企业经营特点,为其提供字号、行业特点及组织形式等有价值的参考意见,积极引导企业字号与商标同步注册。提前预审登记材料,在正式申报登记材料之前,对尚未履行签字程序的材料进行预审,及时沟通达成共识,提高办事效率。 二是对竣工市区重点项目实行“承诺性”服务。工商登记“团体化”,对重点项目中有5户以上企业需要办理工商登记的,先期上门咨询,集中指导申请人准备登记材料、上门发照等服务。单项服务“保姆化”。办理工商登记、商标培育、合同指导等业务时确定专人专项负责;实行预约服务,安排专人予以办理或上门服务;特殊情况特事特办或当场办结。落实政策“快速化”。在项目单位自愿委托的前提下,为重点建设项目提供行政审批事项的无偿代办服务。 三是对各类市区重点项目实行“需求化”服务。落实领导帮扶责任制,发放“工商跟踪服务联系卡”,驻地工商所长每月1次深入到重点项目现场走访,包抓局领导全年要不少于2次到重点项目进行现场办公,各包抓责任科室要不少于4次对重点项目进行走访。建立定时回访制,在重点项目建成后1个月之内,由驻地工商所对企业进行回访,及时了解企业经营中的政策需求,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建立综合协调服务格局,定期与重点项目主管部门协调沟通,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名录和服务台帐,及时更新服务措施,全力帮助重点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目前该局已将市局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关文件及分局工作措施一并呈报雁塔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服务措施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