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8日陕西省省政府集中答复6条网民留言

09.10.2014  16:53
 

   一、绿地五湖明低电费每平公摊0.3元无人管 留言原文:2014-08-11 12:03

  尊敬的娄省长。你好,打扰你了,我是绿地五湖名邸高层住宅的一名普通业主,他们物业公司在收取每平1.5元的物业管理费,电梯每平0.3元,卫生费6元后,还加收每平0.3元公摊电费,我们业主认为不合理,多次向西安物价局反映,他们表示没办法,无奈之下才向您反映,望能合理收费,杜绝乱收。谢谢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

  经查,绿地五湖小区收取每月每平方米1.5元物业管理费、6元卫生费、每平米0.3元电梯费符合物价政策规定,属合理收费。每平方米收取0.3元公摊电费属违规收费。市物价局已责令绿地五湖小区物业公司立即纠正,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向业主清退多收的公摊电费,相关部门将跟踪监督整改情况。

  二、为什么限电? 留言原文:2014-08-11 16:20

  宝鸡市高新区供电局规定,城中村每户每年用电不得超过2600度电,超了就会在来年先交罚款好几百元,然后才能在电卡上充电费。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是全省统一规定的吗?求解

   承办单位:宝鸡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宝鸡市政府核查。

  经查,《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居民阶梯电价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年周期内的抄见电量执行年阶梯电价。居民阶梯年用电量标准为:第一档电量为2160千瓦时(每月180千瓦时*12个月)及以下,用电价格维持现行价格0.4983元/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2161—4200千瓦时(每月350千瓦时*12个月),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提高0.05元/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4201千瓦时及以上,用电价格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提高0.30元/千瓦时。宝鸡供电局从未进行过限电,也未出台限制用电限额和超额罚款的相关规定。

  由于智能卡表表头只设置一档电价,智能卡表用户购电时,如果政策周期内累计用电量已超过一档、二档电量,则应缴纳上次购电后产生的递增电费再办理购电。你2013年8月—2014年1月累计用电量为5835千瓦时,1月25日购电时,已结清1月及以前产生的阶梯递增电费。2月份用电量为1453千瓦时,用电量已超政策周期内二档电量,因此,需缴纳用电产生的递增电费435.9元(1453千瓦时*0.3元/千瓦时)后再办理正常购电。你反映的情况实际上是对居民阶梯电价政策不清楚而产生的误解,宝鸡供电局工作人员已向你及部分村民现场解释了相关政策。

  三、为何又要花800多元换电表?留言原文:2014-08-12 15:06

  省长:您好!我是陕西省镇安县木王镇坪胜村2组村民,近期上头又通知要更换电表,每家需要掏800多元,不明白原来的电表更换不久为何又要换?何况这个电表这么贵?本来打算在镇安县长信箱投诉的,但不知为何不让填写内容,且设置障碍不容易提交,即使写了也不回复,没办法才麻烦省长过问此事,还我们老百姓一个公道,谢谢!

   承办单位:商洛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商洛市政府核查。

  经调查组人员走访你村部分村民,并与村委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到,更换电表时每户只收取了150元材料费,没有再收取其他费用,你反映的收取800元与实际情况不符。

  另经查,镇安县县长信箱运行正常,表述清晰的问题7天内向网民回复。网民在留言时如遇到技术性问题,可与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914—5325285。

  四、请求处理宅基地纠纷 留言原文:2014-08-12 15:42

  尊敬的省长大人,您好,我知道您很忙,实在不好意思打扰您,可是这件事情,我还是要向您反映:

  我是商洛市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贺咀社区的村民,我家的住房四面透风,漏雨倒塌,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今年8月,我们撤离到安全房屋,准备拆掉老房盖新房,可是我的住宅周围有两家人和我的地界有些纠纷,我私下里和这两户人家协商未果,我请求村委会调解处理,我请求再三,可村委会都不去协调处理,我就去找办事处,可办事处说这事还得找村委会,可我们村委会又不处理,这可怎么办呢?尊敬的省长,您能想办法让我们村委会处理我这事儿吗?我先谢谢您了!我觉得,当官就要为民做主,我们村的干部在这方面做的可太差了!太不像话了!请您帮帮我吧!求求您啦!

  承办单位:商洛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商洛市政府核查。

  经查,你家住房为土木结构老宅,面积50平方米左右。2008年邻居李某建房时因地界问题与你发生口角,李某将院墙回缩了30公分。今年7月,你打算对老房屋实施翻修,但因与邻居地界存在纠纷,未如期实施。近期,经街道办、社区干部调解,已达成一致意见,你建房时将紧邻李某的界址回缩30公分,形成60公分宽的公共通道。

   五、陕西省政府网站2014年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 留言原文:2014-08-13 22:45

  2014年已录用报到的公务员所有成绩都在官网记录着,报到单位为什么不能直接官方查询成绩呢,登陆陕西省政府网站2014年公务员笔试成绩查询无法进入,求助领导解决此问题。

   承办单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查。

  经查,2014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已于5月9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发布。考生输入本人身份证号、报名序号后可查询到个人公共科目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的单科成绩以及总成绩。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凡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在省政府门户网、省公务员局网上发布了公告。目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查询系统仍处于开放状态,可查询到相关信息。

  六、东方罗马花园旁边大卡车临时停车场扰民 留言原文:2014-08-15 09:03

  灞桥区,矿山路中段,东方罗马花园东边开发商说是街心花园,但是我们小区已百分百入住率三年了,至今还是个大卡车停车场、烤肉摊子、垃圾废品站、里边时不时的焚烧东西,还有很多大狗白天晚上不停的叫,灰尘四溅,大卡车也不分白天黑夜的进进出出,24小时都不敢开窗户,晚上吵得不得入睡关着窗户大卡车进出的声音还是很大,大型狗养了很多叫声不管白天晚上一样如此,对有关部门反映都说不归他们管或者不清楚,好多业主无奈之下都把房子便宜卖了真没法住希望领导实际考察看看我们的生活环境,希望有关部门能为我们解决下在此谢谢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回复意见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

  经查,该停车场位于东方罗马花园小区东边,用地为灞桥区老人仓村集体所有土地,该停车场确实存在脏乱差情况。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已责令该停车场加强车辆和环境卫生管理,禁止夜间鸣笛,清理场内垃圾,提升区域环境。目前,该停车场已清理了场内垃圾,完善了经营管理措施,脏乱差情况得到了有效遏制。下一步,管委会将加大对该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责任编辑:殷誉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