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委书记赵正永集中答复5条网民留言  

04.11.2014  13:52
 

   1.留言原文:网友:匿名网友 2014-09-20 09:35
  
  西安纺织工业园(灞桥洪庆)“门槛”太高!进入园区的大门口,设置超高标准的入门台阶,过往司机是怨声载道,骂声不绝。导致大多数小车通过时,车地盘被刮破。每到上下班时形成交通拥堵和事故。这充分反映了当前管理者的官僚作风和霸权思想,官本位思想!。。。请求书记大人过问一下,希望得到交通改善,思想转变。园区保洁人员缺乏管理,9月13日早上9点多,十几个人聚集在纺院五路高架桥下打牌,清洁车随处乱放,影响交通。

  西安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

  针对西安现代纺织产业园入门台阶较高的问题,灞桥区政府督促园区已对电动门台阶进行了平整,对该园区保洁人员进行了集中教育,并加强保洁巡查,杜绝各类违规现象。

  2.留言原文:网友:匿名网友    2014-09-06 22:31 

  9月1日是开学日,榆林有众多黑幼儿园也随即开学,其中位于榆林市崇文路东金源小区,一家幼儿园在没有取得办学许可,卫生许可,物价部门的收费许可,还有消防等手续,存在一系列隐患问题,竟公然招生办学,当地教育局视而不见,无人管。那么孩子们的未来谁来保障?

  榆林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榆林市政府核查。

  榆阳区崇文路东金源小区智慧幼儿园是2014年上半年私自设立的一所民办幼儿园。根据有关政策,为尽快扩大我省幼儿园数量,缓解当前入园难问题,对办园规模、办园条件与基本办园标准差距较小的,原则上在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扶持,督促举办者加大投入,积极整改,待达到基本办园标准后及时予以颁发办学许可证。目前,榆阳区教育局已对该幼儿园的基本条件等进行了认真调查,并要求其限期整改,至2015年1月底新学年开学前,若仍未达到基本要求,将坚决予以取缔。

  3.  留言原文:  网友:匿名网友 2014-09-20 12:16

  请问国家规定高架桥距离民宅多少算合适,如果不合适该怎么解决,距离民宅多少就必须加装隔音护栏,如果不加装该如何维权?

  省住建厅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省住建厅核查。

  根据《城市快速路设计规程》,高架快速路与相邻建筑物最小间距应满足下列要求:一、维修高架桥或建筑物所需空间;二、防止撒盐、洒水损害所需空间;三、预防火灾所需防护区;四、消防车辆通行及架梯所需空间;五、曲线段视距运行要求空间;六、环境保护所需空间。而城市高架快速路(含匝道)横断面的外缘距两侧建筑物在符合上述要求的同时,还应符合城市环境评价指标要求,当超过城市噪音规定时,应按环保标准设置声屏障。

  《陕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明确建筑物退让道路红线最小后退距离按下表要求控制;地下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不得小于3米。
 
  铁路、高速公路沿线的建筑物后退铁路、高速公路边沟(坡脚)的距离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省住建厅将进一步指导各地在城市道路项目审批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技术规定。更详细的情况,您还可向省住建厅咨询,联系电话:029-87293469。

   4.留言原文:网友:匿名网友 2014-08-14 16:03

  赵书记您好,我在西安工作,8月8日至12日前往陕西省汉滨区石梯乡大石村进行志愿服务活动,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大石村王清明家情况引起我的注意。他家现在总共有5口人,去年王清明患癌症已去世,如今剩下妻子刘芳连和四个孩子,三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大女儿今年21岁,小儿子今年13岁,三个女儿都已经辍学,只剩儿子暑假后上初中。刘芳连向我讲述了她家的困难,托我向政府反映,解决她家困难。困难主要如下:1、尽管水泥路已经修到山脚下,但刘芳连家住半山腰上,从水泥路尽头还要爬山路才能到家,到下雨天,走山路非常危险,无法下山,吃饭和饮水也成困难。据刘芳连说,当初水泥路计划从她家旁边修过,但后因各种矛盾没有修成,造成现在交通不便,希望政府能够调查了解,帮其解决。2、刘芳连丈夫于2013年因患癌症去世,去世时医药费花去20多万元,至今仍有十多万债务未还。刘芳连说尽管她家贫困,但至今未曾享受低保政策,希望政府能够调查了解。3、她家房子主要用石头改成,房顶也已经出现漏缝,房子至今已有三四十年时间,每到下雨天家里就漏雨,居住成问题。据刘芳连说,政府也曾跟她们说过搬迁,将她们搬迁下去,但因为补助房子政府给补助3万,剩下十多万元需要村民自己负担,但她家情况已无法拿出这些钱。望政府予以调查了解。本人在走访过程中,看着刘芳连家的居住条件,不曾想在陕西还有这样的生存环境,思考陕西的移民搬迁政策是否惠及于此。她家到村委会坐车要花去7块钱,孩子上学早晨5点多得起床,路上最快得花去1个小时,而且都是山路,村干部通常很少到她家,有事情也只是电话通知,如今的收入主要靠种地,希望赵书记能够了解刘芳连家的情况,给予解决。

  安康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安康市政府核查。

  经查,刘芳连家现有5口人,大女儿已出嫁,二女儿在广东服装厂打工,三女儿在安康某酒店打工,儿子在石梯中学就读。家庭收入主要靠两个女儿外出务工,刘芳连在家养蚕、养猪、种菜等,去年收入7000余元。石梯镇大石村六组2009年硬化2公里通组水泥路,水泥路距刘芳连家600米。其丈夫王清明2013年5月因患癌症去世,去世前所有医疗费用为6.5322万元,合疗报销3.1662万元,石梯镇政府为其申请大病救助报销1.4063万元,刘芳连反映的十多万元债务,包含其丈夫王清明因纠纷向对方支付的7万元赔偿费。

  低保问题。石梯镇于2013年在“分类联系服务群众”工作中,将刘芳连家列为“连心户”,由驻村干部具体包联帮扶;2014年镇政府又将其列为“精准扶贫”对象,并于5月份由刘芳连本人申请农村低保,目前正在按程序审批。

  出行问题。大石村地处偏僻,村组无经济积累,经过镇村多方努力,基本实现组组通水泥路。因联户路项目指标少、资金缺乏,目前仅在该村一组实施了2公里。2014年石梯镇联户路指标仅有12.5公里,并且比刘芳连家出行更为困难的群众在原老青套乡普遍存在,所以未安排其联户路指标。考虑到刘芳连家的实际困难,石梯镇政府计划在2015年为其修通600米的联户路。

  住房问题。今年汛期,石梯镇政府为刘芳连家解决了4000元的房屋修缮费,并安排镇村干部多次与其沟通,动员其到石梯镇移民搬迁安置社区购房,或到规划点免费居住“两灾一特”房。下一步,石梯镇政府将继续做好刘芳连家移民搬迁等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并密切关注其家庭生产生活,及时给予救助帮扶。

  5.留言原文:网友:匿名网友 2014-08-15 10:34  

  赵书记您好!百忙之中打扰您深感歉意,望您理解为盼。我是陇县药材公司的一名职工。公司从2002年到2008年9月份以来,我本人的养老金未缴纳,在我面临退休这个人生必经之路,我拿什么来养老,《劳动法》在药材公司不能严格执行,养老金也不能依法缴纳,我把青春都献给了企业,我很寒心,请求父母官给我做主。解决养老金问题为盼。

  宝鸡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宝鸡市政府核查。

  经查,你于2001年11月响应公司“抽本经营”改制方案,申请2001年至2007年在县城关镇神泉药店上班,按改制方案约定,养老保险金由药店缴纳;2005年1月,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你离开药店自谋职业,养老保险应由你个人缴纳;2008年10月,你回到药材公司的医药超市上班,医药超市为你缴纳了养老保险。经查阅你的养老保险个人账单,2001年11月至2008年9月,你共欠缴养老保险金11989.24元,其中药店应承担3566.4元,你个人承担8422.84元。8月21日,陇县工信局、药材公司与你本人进行了沟通,讲明了调查情况,并达成了以下处理意见:由你本人自行缴纳8422.84元,药材公司协调药店缴纳其应承担的部分。

 

责任编辑:殷誉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