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3日陕西省省政府集中答复11条网民留言

14.07.2015  10:39
 

   一、秦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乱收费 留言原文:2015-04-13 21:05   

  4月13日,我们夫妻俩人来到秦都区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告示栏内写每对收费9元,可是他们收费15元,有的还收20元,我们要发票,他们不理。大家非常气愤,敢怒不敢言。这种乱收费现象,希望上级急时调查处理。

  承办单位:咸阳市政府

  咸阳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经查,秦都区民政局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凡自带照片和材料的收取结婚证工本费9元,开具的是行政事业单位非税收票据。楼内开设的各项便民业务,实行自愿、自费原则,未发现乱收费现象。

   二、我们的房子被谁卖了? 留言原文:2015-04-27 13:54

  领导,你们好!我是秦都区双照办大王村主任安守峰,今天我向你们反映一下我村新村建设中出现的烦人事:2012年,我村开始动工建设大王新村,用途旨在安置部分拆迁户和部分村民新增庄基用房,规划用地40余亩。建设过程中,村支书没有召开过班子和群众大会,独断专行,借新村建设之名,私下租用村民连片耕地60余亩,大搞开发!将所建房子向社会上以每套40至50万元不等公开销售。集体耕地怎敢以租代征,建设永久性住房?我作为村主任曾多次劝阻无效,与其不欢而散。村支书一手遮天,一意孤行,强行插足建设工程,向社会不进行公开招标,选用无资质施工队建设。以至于房子质量不过关,地基下沉,多处渗漏。现造成的矛盾是:一边是本村群众手持庄基批文却无处盖房,新村房子售价太高(成本只有20万)买不起。一边是社会人士肆意买卖,进村入住。群众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虽多次向镇党委反映,却无济于事,任其发展。我这个村主任现只能求助你们能够关注此事,替百姓伸张正义,使群众早日有房可住,安居乐业!谢谢你们!

   承办单位:咸阳市政府

  咸阳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经查,大王新村项目占地89.96亩,建设安置房81套,项目及建设用地经相关部门审批。建设前期,双照街道办多次协调召开村三委会、群众代表和安置户会议,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经新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并征得全体安置户同意,由个体施工队承揽建设。建成后,对个别房屋不合格部位进行了拆除重建。目前,70户拆迁群众已全部安置。为偿还工程建设欠款,经新村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将剩余11套房子中的3套分配给了本村已申请宅基地的群众,5套转让给了相关债权人,3套进行了售卖。对不符合规定售出的8套房子,双照街道办已责成大王新村建设领导小组进行整改,并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目前,违规转让和售卖的房子已有2户办理了退房手续,6户正在办理之中,有关方面将继续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三、延川县政府拖欠教师职称工资 留言原文:2015-04-28 21:13

  尊敬的省长;你好!延川县2012年,2013年评的高级职称;2013年评的中级职称到了2015年2月才兑现工资,中间的工资一律不予补发,以前都是按市人社局的文补发工资的,作为教育强县,就差老师的血汗钱吗?请省长大人给予关注!

   承办单位:延安市政府

  延安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经查,因事业单位人员调资、计薪工作监管衔接方式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教师职称工资未按时发放。对此,延川县已责成相关部门抓紧协调,在8月底前将教师职称工资发放到位。

  四、呐喊求救! 留言原文:2015-05-01 17:09

  尊敬的省长:百般无奈之下向您诉苦,我们是延安市宝塔区万花乡毗圪嶗村的村民,自从开发商开发我村土地以后,我村的事情接连不断,村支书和村主任想方设法贱卖土地,现在连村民的门面房也卖了,村民不同意,他们就采取连哄带骗的手段,要么就恐吓硬上,总之想尽一切办法进行拆除,我们村民是弱势群体,恳请省长出面说一说,管一管这些村官和开发商,不甚感激,泥首为谢!

  承办单位:延安市政府

  延安市政府回复:
网友们好,经查,2007年11月,毗圪崂村召开村三委会并征求全体村民意见后,与延安昌泰经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联合开发建设“昌泰盛世花城”小区合同,约定由村集体提供项目用地50亩,补偿款38.6万元/亩;昌泰公司为每户村民提供一套120平方米住房,按成本价1000元/平方米收费;沿街门面房按拆一返一方式等面积返还。目前,向村民提供的90套住房、返还的门面房已交付使用,未发现开发过程中贱卖土地、强拆门面房问题。

   五、西汉高速隧道内的人为安全隐患 留言原文:2015-05-05 13:44

  西汉高速增进了沿线城市居民的交流,但由于是山区高速,加上隧道众多,被列为国内十大危险高速之一,但高速公司和路政部门,竟然不顾广大行车市民的安危,对沿线所有隧道实行常年只开启一侧照明的方式,而且还是隔着好几盏才开一个,尤其来到夏季阳光强烈,隧道内外视线反差巨大,不知道是为了节约电费还是什么原因,收取那么多通行费,还要人为增加安全隐患。另外,隧道内的强制减速带,不知道有没有通过国家安全标准验证

  承办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省交通运输厅回复:
网友你好,公路隧道照明依据国家隧道养护技术规范有关标准执行,为避免光线反差过大造成的安全问题,隧道内各段落照明灯具开启数量不尽相同。隧道内强制减速带是经专业设计论证,按照相关通行安全要求设置的,在实践中起到了减少安全事故的作用。今后,公路管理部门将在严格执行规范要求的基础上,加强调研论证尽可能使司乘人员更舒适通行。

   六、政府公租房收费标准! 留言原文:2015-05-05 20:09

  我家是宝鸡市麟游县的,租住在公租房,去年的时候年租金是3600今年年初说是涨到4800。买的话还可以购买房子百分之九十的产权。我了解一下我们周边县和渭南的一些县租金,大部分一千多。想问一下这个是按什么收有标准没有!

  承办单位:宝鸡市政府

  宝鸡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麟游县公租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符合相关规定。2014年根据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租补分离的政策规定,确定了新的租金标准,凡属城镇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已租赁公租房的,可按比例申请租金补贴。

   七、尊敬的娄省长,请帮帮我们吧! 留言原文:2015-05-08 10:01

  尊敬的娄省长:您好!一到早怀着难以名状的心情给您写信反映我们小区一楼房东将房屋出租给麻将馆扰民的事情!我们是胡家庙十字往北150米新兴骏景园一期7号楼2单元的住户,属于纯住宅。从05年买房以来一直住的安安稳稳,但近日一楼住户102室将自己的房子租给了开麻将馆的,签了3年合同,从此2单元的业主们再无宁日。首先是充斥楼道的烟味,所有住户门窗紧闭,但由于西安已进入夏天,虽然房间闷热但大家也是毫无办法。最要命的是麻将馆从白天到晚上,天天开到夜里12点,我们所有住户整夜无法入睡,孩子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大人到了单位萎靡不振。业主们多次找物业反映问题,物业前期还说帮忙协调解决,到后来干脆不管,说他们也没有办法。前几日看到陕西日报报道西安市多部门联合整治噪音扰民问题,我们欣喜若狂,以为从此有了尚方宝剑,于是一大早就打12342热线,却被告知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让晚上10点后找110,于是到晚上又拨打110报警,警察倒是来的及时,但没有哪怕一点点效果,警察也很无耐。我们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辛辛苦苦买来的房子因为一个没有任何证照的麻将馆搞的无法入住,我们苦不堪言又投诉无门,法治陕西,和谐陕西,平安陕西难道就因为一个麻将馆将其破坏殆尽吗?尊敬的娄省长,每晚12无法入睡,我们是真的伤不起了,请您为我们2单元的业主做主,帮帮我们吧,实在没有办法了!谢谢您也祝您工作顺利!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西安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经实地核查,你反映的情况属实。新城区相关部门已对棋牌室经营户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经营时间不得超过22:00的规定,并责成小区物业公司加强监督管理,杜绝噪音扰民行为。

   八、富平县宫里镇桥北村一组断水缺路 留言原文:2015-05-29 16:27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富平县宫里镇桥北村一组的一名村民,目前我们村其它各组道路(除我们村外)均已硬化,同时目前还处于断水状态,群众生活极为不便。自2014年5月起已多次给镇领导和县领导反应,同时我组村民在网上发布了我村路面状况,但均是泥入大海,没有泛起一点波澜,目前仍未给出明确的处理意见。望领导们尽快解决我们最基本的生活便利!谢谢,祝好!

   承办单位:渭南市政府

  渭南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你组人畜饮水工程目前已完成主管道铺设,近期即可通水使用。巷道硬化已列入今年镇项目计划,预计在年底前完成。

   九、乾县城关镇盛阳村排水问题何时决 留言原文:2015-06-03 11:44

  由县城建开发总公八十年代么建的盛阳村居民区.当时收了配套费却没任何配套设施.水.电.路全是居民集资搞的.排水管经过20多年运行.由予管径小接入点多.每到雨季下5分钟大雨.巷内积水超过一米.水倒流进居民家.去年反央后有关部门现场嚓看过.至今未见列入政府基础设施改造规划.让我们这些老人等到什么时候.日且从老西兰路到312国道300米的土路成了县城唯一没修的泥水路.提升城市型象不要停留在嘴上.抓实事小事.群众最关心的事

   承办单位:咸阳市政府

  咸阳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盛阳村居民区因建设年代久远,原配套排水设施已不能满足现状要求。县有关部门已将此列入了2016年县城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在项目实施前,将采取增设抽水设备等临时措施,确保居民区安全度汛。

   十、新生儿不知道该去哪里上户口 留言原文:2015-06-03 22:13

  我是10年毕业的大学生,13年结婚15年有了自己的小孩。毕业后我的户口放在省人才市场属于集体户口,我媳妇户口在北大街属于单位集体户口,现在给小孩上户口遇到一些麻烦。省人才市场只能给新生儿上两年的户口,两年之后不给任何证明,所以不打算给小孩在省人才市场上户口;我媳妇是单位集体户口不给小孩上户口,请问我家小孩的户口应该在哪里上?(已购房但是还没有拿到购房合同)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西安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根据西安市户籍管理规定,本市区、县人才中心和单位集体户新生婴儿报户可报本市亲戚、朋友户内,确无落户条件的也可报入父母单位集体户口。市公安部门已电话告知你办理程序,请你持相关材料尽快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孩子落户手续。

  十一、结婚了妻子户口落不了 留言原文:2015-06-04 09:07

  我叫蒲爱库,男,28岁,乾县姜村镇蒲家村农民,2015年初结婚,妻子是宝鸡市居民,结婚证已领,村镇证明都已出具,可县户政大队却说无法办理,因为妻子是居民,我是农户,并且县城无住房,难道农民和居民就不能结婚吗?结婚,户口还要分等级吗?户口还要讲“门当户对”吗?望领导予以解决!

   承办单位:咸阳市政府

  咸阳市政府回复:
网友你好,

  全省户籍网2010年一元化后,不再分农户和居民,均为居民家庭户。县户政部门已告知你落户程序,请你持相关材料尽快到县户政大队办理你妻子的落户手续。(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责任编辑:殷誉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