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4日陕西省省委书记娄勤俭集中答复6条网民留言

25.04.2016  13:23
 

  1.留言原文:西北最大安居工程鸿基新城沁园礼园出行交通问题 网友:匿名网友2016-03-14 11:50

  书记您好,我是鸿基新城沁园小区的一名业主,2014年已入住,至今科技四路未正式打通,上千名业主出行非常不方便。公交暂时比较困难的话,是否可以考虑先设置公共自行车网点,这样绿色环保,也方便了广大业主的出行问题呢?谢谢。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西安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

  经查,鸿基新城延伸路段暂无人行道,南北两侧有绿化带,无固定电源,目前不具备公共自行车站点建设条件。以后结合道路改造情况可布局建设。今年,西安市将结合地铁三号线建设,在丈八北路地铁站各出入口布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届时可有效缓解周边市民短途出行问题。

  2.留言原文:石灰厂祸害一方,执法走过场 网友:匿名网友 2016-03-07 14:05   

  书记你好,我是陕西咸阳乾县阳洪镇村民,现有阳洪镇陈村村民私自在村南头土壕中占用耕地私设石灰厂,导致周边农作物受损,白茫茫一片都是灰粉,曾有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前来查看,之后再无回音。目前状况是这样的:周边百米之内空气中大量粉尘,一堆以对村民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农田生产道路尘土飞舞,有车辆经过粉灰四起不变白昼;距离百米内均可感觉到空气中大量的石灰粉尘;周边果树,小麦及蔬菜等均上面有厚厚的灰沉,可能导致作物无法食用或出售。即将迎来果树花开的季节,村民们很担心一但石灰粉落到果树上是否会对果树开花结果造成影响,因为周边村民都是以此为生。希望执法部门不要走过场,还农民一片蓝天。我们没有什么奢求只希望平安度日。

  承办单位:咸阳市政府

  咸阳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咸阳市政府核查。

  经查,你反映的问题属实。该石灰厂占地约1亩,2015年11月投入运行。2016年2月,乾县环保部门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清理现场存灰。鉴于其部分存灰未及时清理,近期县上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强制清理,并依法拆除生产设备,彻底取缔了该石灰厂。

  3.留言原文:求助信 网友:匿名网友 2016-02-26 10:25

  书记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看我的求助信。我是一名农民,家住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青铜关镇旬河村,常年在外打工,七年前在潼关中金公司从事钻工,现患尘肺病,已是二期。由于时间久远,且没有劳动合同,劳动关系无法确认,从程序上无法进行职业病鉴定和工伤认定。自己的医疗费用无法支付,只能眼看病情恶化,现已出现严重喘气、咳嗽、无力、头晕等症状,已失去劳动能力。我家有年过六旬的父母,还有上大学的妹妹,家无经济来源,整个家庭失去了支柱。现向您求助,恳求您可以帮助我,我不胜感激。在此先谢谢您了。

  承办单位:商洛市政府

  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商洛市政府核查。

  经查,你七年前在潼关中金公司从事钻工患上尘肺病,曾在铜川市矿务局中心医院进行治疗,因无劳动合同无法进行职业病鉴定和工伤认定,也没有得到用工单位的相关补偿。针对你的情况,镇安县有关部门和青铜关镇政府已向你介绍了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在你提供相关材料后,将为你申请大病补助。同时,县卫计部门将按农村合疗政策对你的住院费用予以补助。

  4.留言原文:合疗办缴费时间到,补交去哪里? 网友:匿名网友 2016-03-01 15:17

  领导您好,我是乾县的,交合疗时家没有人,现在想交,合疗办缴费时间过去了,该怎么办?我娘家给我交了合疗(礼泉县的),可我户口在乾县。我从礼泉合疗办把合疗迁出,但乾县合疗办因为我婆婆家没交合疗,而拒绝我的合疗迁入乾县。您说我该怎么办?钱出了,还没有享受福利。我下半年就要生小宝宝了,我该怎么办?

  承办单位:咸阳市政府

  咸阳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咸阳市政府核查。

  经查,因你丈夫家未在合疗筹资规定时间内缴纳合疗资金,没有合疗账户,导致你的合疗手续无法迁入。针对你的实际情况,乾县合疗经办中心向你提出两种建议:一是继续用你在礼泉县办理的合疗本就医,提供相关缴费证明后即可在乾县合疗办报销相关费用;二是由你丈夫家所在村委会和礼泉县合疗中心为你提供证明后,即可在乾县合疗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并享受报销政策。经沟通,你选择将合疗手续迁入乾县。近期,有关方面已为你出具了相关证明,你的合疗手续已办理完成。

  5.留言原文:尊敬的省委书记,领导,您们好  网友:djs1971    2015-12-25  07:23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是富平县城关镇王旦村荆川组村民党建叔。我一家三口人,一个男孩今年十八岁了,村干部至现在还没给我娃分到地,去年反映到镇政府,至今没有得到解决,迫不得已,只能通过网络求助您们,麻烦省委书记,帮我调查解决一下。谢谢!

  承办单位:渭南市政府

  渭南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渭南市政府核查。

  经查,你儿子生于1997年9月12日。1996年划分责任田时,原王旦村(现与褚塬村合并为褚王村)荆川组给你夫妇二人划分了两人份额的责任田。1998年土地二轮延包时,你全家居住新疆无法联系,你儿子户口未在册也未按时办理分地卡,故不在分地人口之列。因你户下的责任田长期弃耕撂荒,组上按照相关规定对你户下责任田予以收回。2013年你回村重新申请划分责任田,经镇村协调,组上按照“添人不添地、减人不减地”原则,为你重新划拨了两人份额的责任田。

  6.  留言原文:村民小组换届 网友:匿名网友 2016-03-07 23:14

  书记好,我是西安市灞桥区新筑乡骏马村四组村民,2015农村换届至今新筑乡其它行政村都已顺利举行了,而我村只有村长和书记进行了换届,时至今日20I6年3月了村上七个村民小组至今没有进行换届,乡政府和村委会至今没有一个说法,是乡政府和村委会把选举法当成一纸空文,还是他们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待书记查实。

  承办单位:西安市政府

  西安市政府回复: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经西安市政府核查。

  经查,灞桥区新筑街道办骏马村村民小组长及村民代表于2015年12月中旬到届,因你村在春节前一直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经村两委会研究,将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换届推迟到春节后进行。2016年4月22日,你村已完成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换届工作。(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

 

责任编辑:殷誉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