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征求《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

01.07.2015  13:02
办技字〔2015〕1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加强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生态安全,我局拟对《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将该管理办法修订前后条文对照表(见附件)印送你们,请研究提出意见,于2015年7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
  联系人:国家林业局科技发展中心  李启岭 王 琼
  电  话:010-84239100
  传  真:010-84238884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