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五个加强”预防“村官”职务犯罪

04.02.2015  16:54

近年来,柞水县检察院坚持立足职能,把预防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作为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采取多项措施,遏制“村官”职务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预防宣传教育,筑牢防腐倡廉思想大堤。坚持开门搞预防,主动加强与县纪委、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的联系与沟通,了解基层干部廉政建设情况,共同做好法制教育规划。充分利用“群众路线教育”、“巡回检察”等活动,深入全县13个镇加大对专项预防活动的宣传力度,进村入户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拉近同群众的感情,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活动和举报职务犯罪的积极性,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加强检察建议工作,遏制和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该院在开展预防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工作中,本着“标本兼治,重在预防”的方针,注重从源头上解决实际问题。把提出和推动落实检察建议作为专项预防工作的主要手段,结合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调查研究和致罪因素分析,对发现的职务犯罪隐患以检察建议的方式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帮助和督促有关基层村(居)委会建章立制,减少遏制职务犯罪的发案诱因,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加强预防机制体制建设,立足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预防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为了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院在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作法的同时,结合本县农村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本县开展预防基层干部犯罪的新思路、新方法。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严肃查办村居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针对近年来涉农资金拨付金额大、惠及面广,容易诱发职务犯罪的情况。该院预防部门同自侦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深入到财政、国土、农业、扶贫等部门开展涉农专项资金清查工作。对清查中发现的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迅速展开侦查,立办案件,达到了“办理一案、预防一片,查处一人、挽救一群”的效果,对于净化该县农村廉政环境,预防类案的发生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加强联系协作,共同构建社会化大预防网络格局。该院积极同预防相关单位联系,通过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警示教育宣传等形式,增强了全县干部对预防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提高了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的自和主动性,扩大了预防工作的影响力,构建了全县预防网络大格局。

(作者:柞水县人民检察院 余倩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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