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县依法行政示范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26.10.2014  13:34
 

      自商洛市被确定为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市创建试点市以来,柞水县以示范创建工作为载体,积极采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依法行政工作氛围。

  一是行政责任更加明确。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政府办、法制办等28个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由县政府督查室和政府法制办定期督促检查法制机构建设。13个镇和25个部门均设立法制办(股)室,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建立了行政审批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复议制度、依法行政考核等制度。制定下发了《柞水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单位均建立行政执法清单,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12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件,已办结19件,1件正在办理中。

  三是学法氛围不断浓郁。健全领导干部、一般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和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每年完成学法4次,一般干部每年学法不少于40小时。2012年以来,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积极加强法制宣传,依托中省市政府门户网站以及“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集中开展法制宣传,累计在中省市法制网站发表法制信息80余条、法制理论文章7篇,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形成了良好的依法行政氛围。

  四是行政决策日趋规范。规范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定审议程序,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论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责任追究等行政决策配套制度。2012年以来,县政府召开各类决策会议205次,均做到了依法决策。印发的涉法文件报告,均由县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2012年以来,共审查各类涉法文件200余件。县政府法律顾问组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先后参与行政复议案件调查11次、企业改制等疑难涉法事项会商研讨7次、行政执法检查3次,为县政府依法决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到位。坚持规范性文件计划制度、制定前介入和异议审查制度,提高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前瞻性、计划性和合理性。坚持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及各镇、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按照“三统一”要求,进行了统一登记、编号和发布。2012年以来,共清理规范性文件142件,制定规范性文件25件、上报备案25件,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六是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明确了行政执法主体,经梳理,目前我县共有行政执法主体57个(不含13个镇),执行法律、法规、规章924部。按照“以证管人”的要求,每年对全县持有省证执法人员开展执法证件备案,确保了行政执法的合法性。积极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2012年以来,集中联评行政处罚案卷91卷,案卷优良率达95%,行政处罚案卷制作质量大幅提升。明确了20个行政处罚单位共适用法律法规规章147个、条目607个、行政处罚裁量阶次1902个,为行政处罚实施自由裁量提供了详实的法律依据。(吴学勤  崔香涵)

责任编辑:婉儿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