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柞水部署开展公用企业专项整治活动

04.05.2015  11:24

日前,商洛柞水县人民政府召开全县公用企业负责人会议,安排部署开展公用企业专项整治活动。会上,县工商局局长王义彬宣读了《柞水县开展公用企业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并就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行详细安排;副局长张香毅就公用企业以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企业利用垄断地位限制竞争行为的种种情形进行了列举,并就《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辅导。

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家富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县政府决定组织开展公用企业专项整治活动,不是一次简单的行业专项执法行动,是一次作风建设动员会、反腐倡廉部署会,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的具体行动,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治县和政府系统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全县公用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公用企业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政府决策部署上来,采取得力措施,把专项整治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就如何贯彻会议精神,张家富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和全县公用企业要抱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和对企业和行业长远发展的态度,认真研究专项整治工作,尤其是与会的公用企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手中掌握着公共资源,每天都和消费者打交道,更要引起足够的重视,积极行动起来,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配合做好专项整治活动。二是迅速开展自查自纠。要把着力点放在自查自纠上,突出重点,对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标准与要求,认真自查;要对照服务标准和收费依据严格自查;对照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自我纠查。要讲规矩、守规矩,完善行业自律制度,切实解决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三要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工商等部门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有关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回复,特别是涉及欺诈消费者和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对顶风作案、拒不改正的企业要从严从快查处,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