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支队依法临时查封三家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单位

08.06.2015  20:23

      按照公安部及省消防总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从5月20日至9月20日,榆林支队以石油化工等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和文物古建筑为重点检查对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行动。近日,榆林支队加大执法力度,重拳出击,依法对辖区内三家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单位实施临时查封。  

      饭店自动报警系统瘫痪 米脂大队依法临时查封  

      6月2日,米脂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位于人民路的秦妈火锅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瘫痪状态,不具备防灭火功能,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此隐患,检查人员立即向该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详细阐述了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法立即采取了临时查封并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该场所整改隐患。    

      幼儿园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高新区大队依法临时查封  

      高新区消防大队深刻汲取河南5月25日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进一步贯彻落实支队《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大队消防监督员近日依法对辖区内高新区小天使和阳光景两家幼儿园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并实施临时查封。经检查发现,高新区小天使幼儿园存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安全出口堵塞、灭火器过期、在地下室设置儿童用房、幼儿园与某公司合用、大型幼儿园未独立使用等重大火灾隐患。  

      阳光景幼儿园缺少一部疏散楼梯、设置地下儿童用房火灾隐患,火灾一旦发生将严重危及幼儿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两家幼儿园实施了临时查封,并责令限期整改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