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落实“四项强标”备案工作 力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14.05.2015  10:28

为进一步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减少或避免因城市、乡镇规划建设项目导致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受到影响和破坏,国家出台的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安康市气象局高度重视“四项强标”的贯彻落实,力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

据悉,四项强标是指《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高空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天气雷达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大气本底站》等四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四项强标的贯彻落实,对保障气象探测业务的科学、正常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安康局按照《观测处关于贯彻落实四项强标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及“四项强标”配套技术法规,并积极对外宣传,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备案工作。目前,安康局已顺利完成向市政府、城建、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四项强标”技术法规备案工作,为“四项强标”落实到位和保护气象探测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常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