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法院深入案发地对毒豆芽案件展开跟踪回访

17.11.2014  18:50
        陕西法院网讯    11月10日,汉中市汉台区法院会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行6人到区铺镇莲花村,对2013年以来判处的毒豆芽案件进行跟踪回访。莲花村两委会干部和该村29户豆芽生产户及该村豆芽协会全体会员共计50多人参加了此次回访座谈。

        座谈会上,该院法官对全体豆芽加工生产户进行法制教育,讲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参会两委会干部和豆芽生产户纷纷发言。其中,曾因生产毒豆芽被判处过的该村村民杜玉萍谈到了自己的切身感受,她说自己因为不懂法触犯了国家法律,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了深刻的教育。现在她依然在生产豆芽,虽然用清水泡豆芽产量较小,但整体收入不受影响,自己销售地放心,老百姓吃的安心。其他村民也谈了自己的体会,以前法律意识淡薄,通过这次的毒豆芽专项治理活动受到了教育,今后一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莲花村支部书记聂新贵表示,在汉台区法院的建议下,村里于2014年6月成立了莲花村豆制品加工协会,通过安全的生产工艺,规范的销售渠道,将莲花村豆芽这个历史悠久的品牌推广出去,帮助村民走上正确的致富路。

        在此次回访中,该院还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向相关部门及时提出司法建议,提醒和督促有关单位健全制度,加强管理,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