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法医:应对黄洋死因进行重新鉴定

15.12.2014  15:18

导读: 在“复旦投毒案”二审中,有着31年从业经验的法医胡志强接受辩方邀请,他表示,黄洋死于暴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此意见引发网友热议,其中不乏指责。



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胡志强在实验室。
  在“复旦投毒案”二审中,有着31年从业经验的法医胡志强接受辩方邀请,以个人名义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他表示,黄洋死于暴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此意见引发网友热议,其中不乏指责。
  
  59岁的胡志强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如何走进法庭?黄洋之死的观点如何得出?胡志强如何看待网友的指责?12月12日,记者带着诸多问题专访胡志强。
  
   如何介入
  
  辩护人邀请看尸检材料

  
  京华时报:你是怎么介入到复旦投毒案中的?
  
  胡志强:对于复旦投毒案,今年4月份前我也是一个普通观众,仅仅知道复旦大学有个投毒案,和清华大学朱令被投毒的事儿差不多。
  
  我和斯伟江律师是在念斌案时认识的。今年4月初,斯伟江律师打来电话,说准备做复旦投毒案二审,让我帮忙看一下材料。当时,斯伟江律师在上海,我在北京,他把死者黄洋尸检方面的材料寄了过来。
  
  当我看完黄洋的“乙肝标志物”化验单等材料后,初步认为黄洋是死于暴发性乙肝疾病。我告诉斯伟江,说你这事儿有戏。斯伟江当时也很吃惊。
  
  为了更稳妥,我还拿着化验单等证据材料向医院的专家请教,并和最高检原主任法医庄洪胜(退休后在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任主任法医师。他对记者说,看过相关材料,认为胡志强的观点、看法和答复是客观的。)进行探讨,对方也支持我的意见。
  
  4月5日,我以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名义(司法部规定,2009年以后,所有鉴定机构不能做文证审查,所以胡志强以北京云智科鉴咨询服务中心特聘专家身份和庄洪胜共同出的文证审查书。)和斯伟江签了合同。4月28日,我们出了审查意见,黄洋是因暴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致急性肝坏死,最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结论依据
  
  根据检验数值得出结论

  
  京华时报:你依据什么说黄洋死于暴发性乙型病毒性肝炎?
  
  胡志强:黄洋在中山医院的整个治疗过程中,有过4次针对乙肝血清学标志物的检验,时间分别是在2013年4月3日、4月6日、4月8日和4月12日,检验项目都是3个,分别是“乙肝表面抗体”“e抗体”“核心抗体”,这3个项目的正常参考值分别为“1.0”“>1.0”。
  
  除了4月3日那天,“乙肝表面抗体”是阳性,“e抗体”“核心抗体”是阴性外,其他3天所有检验项目的结果均显示为阳性。“乙肝表面抗体”本应“1000”。这不是疑难问题,任何法医都能看出来。
  
  还有,我们一直要检测的质谱图(待测物质在质谱仪上表现出来的曲线),到现在也没看到。如果有质谱图,我们还要看其是否有空白对照。比如要查黄洋的尿,也要用其他病人的尿来对比。如果没有空白对照,那么我还得对你的鉴定打问号。所以,我认为应该重新鉴定。
  
  屏蔽此推广内容  京华时报:黄洋之前有乙肝吗?假如如你所说,黄洋死于乙肝大暴发,是不是也是因喝了含有二甲基亚硝胺的水引发的?
  
  胡志强:检验显示黄洋遭受到乙肝病毒的大量侵入,这个病毒侵入和黄洋之前有没有乙肝没关系。乙肝病毒暴发原因不需要确定,有的可以找到原因,比如酗酒、身体衰弱等,也有的可能找不到原因,人体太复杂了。
  
  林森浩承认投毒,事后黄洋死亡,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人都认为林森浩是杀人犯。但黄洋的死因到底是什么?是否是林森浩投毒所致?这些问题都要拿证据来证明。



12月8日,被告人林森浩在法庭上出庭。新华社发

      面对质疑
  
  自称不是来砸场子的

  
  京华时报:你在做出结论之后,很多人质疑并攻击你,甚至有人在网上骂你,对此你怎么看?
  
  胡志强:网上把我妖魔化了。他们骂我不知挣了多少黑钱,骂我想出名想疯了,出了个臭名等等,很难听。这个事出来后,很多亲友打来电话,数落我为何这么做。很多同行也说,大家都是搞法医学鉴定的,何必砸场子呢!
  
  这次出庭前,我没见过林森浩家的人,其他任何人也不知道我会出庭。和斯伟江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后,对方主动给了自己1万元的书证审查费。因为当时不知道斯伟江是免费代理的,所以自己就收了这个钱。如果知道斯伟江是免费代理,自己就不会收这个钱了。做法医鉴定,没有事后收费的,即便被告人最后被无罪释放,也不可能再收钱。一般情况下,像这样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可以收取三五万元书证审查费,简单的民事案件也要收几千元。
  
  我收了2000元差旅费,去时坐的高铁,回来时坐飞机。
  
  对于出庭费,我后来得知斯伟江是免费代理,所以自己也就免费出庭了。
  
  没把握我不会捅这个马蜂窝的,也不是砸场子的。“有专门知识的人”进法庭已经写入了法典,这个事情总得有人去做,我这样做就算是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参与诉讼摸索一条路吧。
  
  京华时报:法庭上法官说你的意见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鉴定意见,应是作为对鉴定意见的举证质证意见,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你怎么看?
  
  胡志强:关键是谁的意见正确。不管这个意见是对的还是错的,要容得下我这个质疑。如果我的意见是错的,你不采信。但如果你审查发现我的意见是正确的呢,为什么不能采信?我相信法院会作出公正的判决。
  
   提出建议
  
  应建独立司法鉴定体系

  
  京华时报:你是怎么成为“有专门知识的人”的?
  
  胡志强:我做了31年的法医。我1973年到1977年在徐州医学院读书,毕业后分到了江苏省新沂市一基层医院,1983年起先后到新沂市公安局、检察院做法医。
  
  2003年起,我到南京医科大学组建了法医司法鉴定所。2007年,我到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做法医病理和法医临床鉴定,像念斌案和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常林峰杀妻案等,我都是作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参与诉讼的。
  
  京华时报:“有专门知识的人”的作用是什么?你的作用是不是对已有鉴定进行再鉴定?
  
  胡志强:什么是真相?是当事人的口供,还是科学的证据?现在要定案,就得靠一系列科学证据来定。嫌犯一句话不说,我也可以用证据来锁定他。
  
  我认为,目前最关键的问题就是鉴定不完善,国内还没有一个统一规范的标准,鉴定结果受案情左右,所以造成一些冤假错案。可以说,每一个涉及命案的冤假错案背后,都会有一个错误的、或者不规范、不科学的鉴定在支撑。我认为,这是我们国家自侦自鉴司法鉴定体制问题造成的。
  
  京华时报:你认为现行司法鉴定体制存在什么问题?有比较好的解决办法吗?
  
  胡志强:现行司法鉴定体制有着制度上的局限性。没有一家独立的、国家意义上的司法鉴定机构。公安有公安的鉴定机构,检察院有检察院的鉴定机构,这都不是独立的。这种自侦自鉴的体系处于一种封闭状态,容易受领导意见的左右,很少有人去质疑,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自侦自鉴也易导致冤假错案。
  
  解决的方法很简单,就是将司法鉴定从公安、检察机关剥离出来,建立由国家主导的、独立的、完善的、科学规范的司法鉴定体系。
  
  这个司法鉴定新体系,应该与公检法平行,所有经费由国家划拨,鉴定也是免费进行,司法鉴定科学应当成为一个国家最集中的尖端科学领域。
  
   屏蔽此推广内容  名词解释
  
  有专门知识的人
  

  新修改的《刑诉法》第192条规定,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庭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提出意见。“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适用鉴定人的有关规定。“有专门知识的人”也称专家辅助人、专家证人,其依据自己在某一领域掌握的专门知识、技能和实践经验,就诉讼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作出自己的判断并发表意见。


      12月8日,被告人林森浩在法庭上出庭。当日,备受关注的复旦大学投毒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2月18日对此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新华社记者 陈飞 摄

  12月8日上午10时,备受关注的“复旦投毒案”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当事人家属,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媒体记者参加旁听。此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月18日一审认定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随后上诉,在诉状中否认有杀害被害人黄洋的故意。被告人林森浩称自己的上诉理由有两点:1、自己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2、对犯罪事实有些更正。

  二审开庭现场,双方家属各坐在法庭旁听席的两边,林父、小叔及林森浩的同学到场旁听,黄洋父母、大姨也从四川赶来,黄洋的母亲脸色苍白,而林森浩父亲开庭前在洗手间内偷偷落泪。图为林森浩在庭审现场。


      庭上,林森浩对一审判决认定的罪名有异议。“我没有杀人动机,而且对案件的一些事实有更正。”林森浩表示,他在投毒后发现饮水机内的水看起来油黄,于是用自己的刷牙杯将饮水机内的水舀出来两三次;与此同时,每次舀出水倒掉以后,还从宿舍洗手间接自来水到刷牙杯里,再倒入饮水机。因此,饮水机内剧毒物的浓度被稀释了很多。图为几十名记者被安排在另外的法庭观看视频直播。记者 周凯 王烨捷


  辩护律师对林森浩进行了第一轮询问,过程中林森浩情绪起伏,数次中断控制情绪。他说:我是很空的人,没什么价值观。当律师问及有什么对黄洋父母说的,林森浩停顿了一下说:“对不起,没控制好。”随后,他开始抽泣并再次开口说“对不起,说不了。”随后,林森浩失声痛哭,无法言语。


图为黄洋母亲在庭审现场痛哭。
 
  2013年4月15日,复旦大学校方深夜发布官方微博,该校医学院一名医科在读研究生因身体不适入院,后病情严重,学校多次组织专家会诊,未发现病因。校方遂请警方介入。4月16日,投毒事件受害者黄洋去世。警方经现场勘察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当月19日,上海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森浩。图为黄洋父亲接受记者采访。张亨伟 摄


  2013年11月27日,该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林森浩与黄洋居住在同一寝室内。林森浩因琐事与黄洋不和,逐渐对黄怀恨在心。 2013年3月底,林森浩决意采取投毒的方法杀害黄洋。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从其实习过的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装有剧毒化学品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当日17时50分许,林森浩将剧毒化学品全部注入宿舍内的饮水机中。次日上午,黄洋从饮水机中接取并喝下已被注入了剧毒化学品的饮用水。之后,黄洋即发生呕吐,赴医院治疗。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黄洋符合生前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肝脏、肾脏等多器官损伤、功能衰竭而死亡。图为9点10分,林森浩的父亲林尊耀也出现在法院外。林尊耀没有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未发一言,从高院襄阳南路的入口直接进入了法院。张亨伟 摄


  一审庭审时,林森浩表示,黄洋曾戏称欲在即将到来的愚人节“整人”,便产生整黄洋的念头,并由此实施投毒行为。他说,自己和黄洋关系一般,且无直接矛盾,只是彼此间“有些看不惯”。在他看来,黄洋聪明,勤奋好学,很优秀,但有点自以为是。在庭审结束前,他说:“我的行为导致我同学黄洋的死亡,给他家庭带来了巨大打击。我对不起我父母近30年的养育之恩。我罪孽深重,我接受法庭给我的任何审判。”图为受害人黄洋的家人步入法院。张亨伟 摄


  在一审开庭前,黄洋的父亲黄国强称,黄洋的遗体已经在殡仪馆放了半年多时间,他们只有在凶手受到应有惩罚之后,才会让黄洋入土为安。一审宣判后,黄洋的亲属于12月19日将黄洋遗体火化。


  事件发生后,在复旦校园内乃至社会上引发巨大争论。黄洋家坚决要求依法处理,不接受道歉,但是为林森浩求情的声音也不断传来。今年年初,复旦大学177名学生联合签名了一封《关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学“死刑”请求信》寄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建议给被告人林森浩一条生路,让他洗心革面,在将来照顾受害人黄洋的父母。随后又有媒体报道称,一位贵州的退休教师致信上海高院、找黄洋父母,为林森浩“求免死”。当时黄国强表示,这样的行为“太幼稚”。黄国强表示如果二审改判,他肯定要去有关部门问个理由。其代理律师则表示“相信法院会秉公办案。”


      “人生若只如初见,那该有多好…事到如今,我只能很苍白地说,对不起…”此前有媒体报道,林森浩曾于近期亲笔写了一封道歉信给被害人黄洋的父母,跪求他们原谅自己的灵魂。黄国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的确收到过一封道歉信,但收信时间并非近日,而是今年五六月份。且该信并非手写,而是由电脑打印而成,只在每页底部均附有林森浩的签名。末尾署名为“罪人:林森浩”。


  黄国强说,“信里的口气不像是林森浩本人,倒有点像辩护律师。”由于信中林森浩仍称自己投毒只是出于开玩笑,因此他们并未接受致歉。面对即将到来的二审,黄国强依旧态度坚决:“严惩凶手,杀人偿命。”


12月8日,备受关注的复旦大学投毒案二审在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开庭。张亨伟 摄
陕西科研团队国际首创技术变“呆矿”为“金矿”
  铝土矿是生产氧化铝和铝的最主要原材料,被列为我国战略性紧缺矿产资源。解决低品质高硫铝土矿中硫的脱出问题并实现高硫铝土矿的经济高效利用是长期以来困扰我国氧化铝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难题。11月1日,记者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获悉:该校陈延信教授团队经过10余年的探索实践,攻克了氧化铝工业这一难题,在低品质铝土矿焙烧提质理论与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项目成果应用一年新增产值22.陕西新闻
2022年陕西省成人高考将于11月5日开考
  2022年陕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将于11月5日陕西新闻
仰韶考古首次发现笄形骨器 或与早期纺织手工业有关
  中新社西安11月1日电 (记者 阿琳娜)记者1陕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