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人心系兰台 不忘初心标识“兰台路”

20.07.2021  18:18

近日,长安区政府命名了陕西省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周边及韦曲、郭杜街道辖区的新建道路共21条(命韦曲、郭杜街道辖区新建道路16条),其中就有位于陕西省档案馆东侧的“兰台路”,众所周知,“兰台”现用来泛指档案保管机构,档案人常常自称“兰台人”,这次的命名是不是巧合呢?

经多方求证,“兰台路”命名是由何演宏先生倡议的,何演宏原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档案局局长,现在西安市长安城乡社区研究院任职,当得知长安区将命名一批新建道路后,他便向区民政局、区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建议将省档案馆旁的一条路命名为“兰台路”,命名依据是,兰台是汉时中央收藏档案典籍的石库,后泛指档案馆,因该路位于陕西省档案馆东,故命名为兰台路,昭示存史资政育人。

这条路位于韦曲街道西部,南起学府大街,北至检察院,东邻鲁家湾社区、长安三小,西边有省档案馆、邮电大学,全长600m、宽20m。

经查,全国共有兰台路(街)六条,分别位于南京市、沈阳市、洛阳市、泉州市、宜昌市、金华市,其中只有金华市的这条“兰台街”在金华市档案馆附近。经过电话咨询,金华市档案馆的工作人员介绍,金华市档案馆是2007年搬进该新区,“兰台街”是近几年命名,之前也是无名小巷,虽不知是否与档案馆有关,但常有人表扬说当地地名办的人挺有文化的,知道档案与“兰台”有关。当得知我们的“兰台路”是由老兰台人倡议得名的,更是为这份情怀点赞。

陕西的档案人有了属于自己的路,必会尽忠尽职尽责,做好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兰台人”,让档案资源发挥其存史资政育人的作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将这份“兰台情怀”传递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