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档案局开展全省档案行政执法、安全保管、依法接收、安全利用工作综合检查

25.11.2014  17:30

            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陕西省档案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及中共陕西省委书记赵正永2014年9月1日在省档案局(馆)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档案行政执法、依法接收、安全保管和安全利用工作,2014年11月6日至17日,省档案局组成3个检查组,由局长王建领和副局长赵万吉、解华波带队,分赴9个市、16个县级档案局(馆)及部分机关、乡镇、企业档案机构进行了综合检查。各级档案部门高度重视此次综合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各市县档案部门自检基础上,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抽查、现场反馈意见等方法进行综合检查,对各市县档案部门近几年来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明确整改意见。总体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下,各级档案部门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档案工作任务,取得了显著成绩。(一)行政执法工作。1、加强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民档案法制观念和社会档案意识。各市县档案部门注重把档案法律法规宣传与档案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在每年“6.9”国际档案日和“12.4”法制宣传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规范执法行为,查处违法案件,加强依法执政能力。档案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正逐步深入人心,全民档案法制观念和社会档案意识不断增强,档案管理人员学法、知法、依法管理档案自觉性有了较大的提高,档案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各级档案部门管理面貌有了明显改善,为全省档案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各市县档案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陕西省档案条例》,不断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积极探索多渠道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水平和效果得到明显提高。3、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执法检查工作。各市县档案部门通过开展机关档案工作年检、档案目标管理认证以及对重点项目档案督查指导等手段,强化监督指导工作力度。(二)档案安全保管工作。1、各市县档案部门始终将档案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对档案安全工作的领导。各级档案部门都成立了档案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各项档案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档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定期对库房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全方位、多角度、长时效档案安全保障,基本实现了人防、物防、技防三方共管,做到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2、努力改善档案保管条件,确保档案信息安全。各市县档案部门积极争取资金,抓好馆库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和修缮改造馆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购置密集架等设施设备,完善档案安全保管条件。全面鉴定到期未开放的档案,对于过去已经鉴定的档案进行了重新鉴定、划控。为保证档案数据安全,购置安装电脑隔离卡,安装防盗摄像头等,切实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3、档案抢救工作成绩显著。各市县档案部门对历史档案进行了积极抢救和保护,除个别县外,全省重点珍贵档案抢救工作基本完成。(三)依法接收档案工作。1、加强到期档案接收工作。为了保证接收工作顺利进行,各市县档案部门加强到期档案接收指导工作,制定接收计划和任务。2、拓宽征集渠道,丰富馆藏内容。各市县档案部门明确接收范围,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9号令,制定《档案馆接收范围细则》和接收重大活动档案规定等。(四)档案安全利用工作。1、各市县档案部门正确处理保密与利用的关系,牢固树立“档案利用服务档案安全”的思想意识,规范档案利用各个环节,确保档案安全利用万无一失。严把安全利用关口,完善管理措施,严防档案失泄密事件发生。依法开放到期档案查阅利用工作,做到开放前认真登记,严格审核,对涉及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公民隐私的档案严格控制使用。对档案的库存、接收、利用等项进行准确统计。2、开展档案数据库建设,实现档案信息网上查阅利用。各市、县档案部门积极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3、加强档案史料编纂,举办展览活动,进一步扩大档案利用效果。

 

                                                                            (陕西省档案局法规处  刘玉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