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金台:检察官进社区为矫正对象上法制课

17.12.2014  12:55

      为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守法意识,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室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始终坚持帮教科学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规范化的工作思路,突出管理、教育、帮扶三个重点环节,有效杜绝脱管、漏管、重新犯罪。近日,该院检察官为辖区内蟠龙镇近20名社区矫正人员上了一堂题为《敬畏法律,远离犯罪》的法制课。

      检察官结合金台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列举身边的案例、事例,分三个部分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一是《刑法》与社区矫正相关内容,社区矫正已正式写入刑法,只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二是社区矫正的概念和特征,珍惜矫正机会。三是明确自己的定位,修正自己的错误,规范自己的行为,重点讲明什么是脱管失控、脱管失控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课后,检察官又与矫正对象进行了互动交流,他们纷纷反映检察官讲的实际,把准了他们的思想状况和需要解决的疑惑,受益匪浅,不少矫正人员还诚恳地向检察人员进行思想汇报,并表示一定要认真接受矫正,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公民。

(作者: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 王怀远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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