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太平检察长在省人大十二届六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中指出:全面履行检察职能 为“追赶超越”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7.03.2017  01:35

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会场

在1月17日下午的省人大十二届六次会议上,胡太平检察长代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6年,陕西检察工作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各项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围绕全省大局,紧盯追赶超越定位、践行“五个扎实”要求,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检察长胡太平代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胡太平检察长指出,过去的一年,陕西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主动适应新常态,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为全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和国企健康发展。 依法查办项目决策、规划审批、招投标、资金划拨与管理使用等环节职务犯罪嫌疑人200人,围绕服务国企改革发展和保护国有资产安全,查办国有企业生产经营、转型改制、兼并重组中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57人。结合办案,深入相关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3110次,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强化管理。 二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制定并认真落实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22条意见,并与省工商联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依法批捕侵犯非公经济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犯罪嫌疑人184人、起诉269人。查办利用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职务便利向非公企业索贿、受贿的职务犯罪嫌疑人160人,促进形成“”、“”新型政商关系。 三是服务和保障脱贫攻坚工作。 聚焦全省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密切跟踪扶贫资金流向,依法查办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假冒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嫌疑人676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专项预防工作,开展警示教育535场次。结合办案提出加强风险防控的建议268件,部署开展“服务精准扶贫”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基层行活动,开展预防宣传2584场次。 四是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 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批捕合同诈骗、职务侵占等破坏市场秩序犯罪嫌疑人1307人、起诉1877人。维护金融管理秩序,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552人、起诉834人。落实产权保护法治化要求,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工作,批捕犯罪嫌疑人185人,起诉319人。 五是服务和保障民生。 围绕健康陕西建设,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86件、监督立案77件。批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嫌疑人118人、起诉212人,查办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失职渎职犯罪嫌疑人40人。批捕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犯罪嫌疑人64人、起诉71人。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犯罪,查办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嫌疑人57人。 六是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 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40件、监督立案60件。批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30人,起诉434人。查办能源资源保护、污染防治、环境监管等环节的职务犯罪嫌疑人39人。

胡太平指出,过去的一年,陕西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参与平安陕西建设,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9913人,起诉28972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依法不批捕,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依法不起诉。加强控告申诉接待窗口建设,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带案下访、联合接访等制度,真诚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强化对特殊人群的司法保护。依法惩治侵犯农村留守儿童、未成年人、老人和残疾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参与打黑除恶、扫黄打非、打击“盗抢骗”等专项活动。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针对发现的社会治理漏洞,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有关单位消除隐患。促进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他指出,过去的一年,陕西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办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共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204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78亿元。加大追逃追赃力度,抓获或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21人。坚持以证据为核心,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评议,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案件移送起诉率93.4%,有罪判决率99.8%。结合执法办案,推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从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领域向人事管理、信贷、资质审查等领域拓展,受理社会查询18万余次。依托警示教育基地、预防志愿者、乡镇检察室等平台,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和预防活动1446次。

他指出,过去的一年,陕西检察机关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促进严格文明执法,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一是强化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 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24件,纠正漏捕787人,漏诉972人。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9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354件次;对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不批捕3197人、不起诉310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84人依法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二是强化对审判活动和刑罚执行活动监督。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23件,纠正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和程序瑕疵857件。加强对民事审判、调解、执行等活动的监督,提请、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85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执行程序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416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42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纠正违法或不当情形3334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情形766件,清理纠正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287人。 三是强化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 共查办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等职务犯罪的行政执法人员、司法工作人员311人。

胡太平指出,过去的一年,陕西检察机关深化司法改革,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认真贯彻中央、省委、高检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各项部署。 一是全面推开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 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经过严格考试考核,并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选任,全省2213名检察官进入员额。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明确了员额检察官的权力和责任。 二是扎实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 作为全国13个试点省份之一,坚持以公益为核心,积极摸排线索,共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39件。以诉前程序为重点,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组织提出检察建议407件,督促履行职责。对仍不履行职责或没有社会组织提起公益诉讼、公共利益继续受到侵害的,依法提起公益诉讼40件。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得到上级机关充分肯定。 三是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改革。 全省三级检察院公开法律文书13676份、重要案件信息3623条。依托微博、微信、手机报、门户网站和新闻客户端“五位一体”的新媒体检察宣传矩阵,先后发布检察信息24万余条,省院新媒体在2016年全国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评中,获得微博、微信、头条号20强和新媒体年度贡献奖。推进检察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全省三级检察院先后举办检察开放日134次,邀请各界人士3577人次走进检察机关,进一步拉近检察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距离。

他指出,过去的一年,陕西检察机关坚持从严管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是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深入学习党规党纪,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深化政治巡视,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 三是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全面落实检察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省、市两级院举办培训班106期,培训检察人员6195人次。开展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案件管理等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评选业务能手和业务标兵,促进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开展第二批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工作,4人入选全国检察系统法律专家库。 四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省院配合各地党委完成对10个市院37名班子成员调整的考察推荐工作。健全基层院抽样评估制度,建立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保障体系,为基层院招录、培养、选调法律专业人才156人,配发移动办案系统、统计业务系统、执法记录仪等装备2271台(套)。坚持科技强检,在建成全省三级检察院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平台的基础上,又启动了电子检务工程建设,电子卷宗系统已上线运行。深化创先争优工作,在高检院检察业务26项核心数据通报中,有16项居全国前10名。

对2017年全省检察工作,胡太平指出: 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全委会、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追赶超越定位和“五个扎实”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大司法办案力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他指出: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我省追赶超越的工作实践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促进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继续认真落实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22条意见,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保障各种所有制企业健康发展。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助推生态文明建设和健康陕西建设。 二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暴力恐怖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打击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安全生产犯罪和涉医违法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重点人群服务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治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 三是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紧紧围绕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严惩危害经济发展环境、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 四是着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坚持把强化人权司法保障贯穿于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全过程,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健全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完善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深入探索对民事执行、行政诉讼加强监督的有效措施。坚决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 五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继续深化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完善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刑事执行监督等工作机制,促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提高的深层次问题。深入开展提起公益诉讼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确保各项检察改革稳步推进。 六是持续强化检察队伍建设。 巩固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加强思想政治、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建设和党的建设。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各项要求,狠抓司法作风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健全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省检察院领导、厅级干部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列席会议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摄影、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