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与西藏检察院阿里分院签定对口援助协议

07.12.2015  17:12

签约仪式现场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紫平出席签字仪式讲话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常雁翔和阿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扎西多吉分别代表双方在对口援助协议上签字

签约后双方握手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检察长扎西多吉发言

日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在西安举行2015-2017年对口援助协议签字仪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常雁翔和阿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扎西多吉分别代表双方在对口援助协议上签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紫平出席签字仪式并讲话。

程紫平指出,签订对口援助协议是支援、受援双方共同的大事,是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会议”精神,完善“六位一体”检察援藏格局,推动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具体行动。近年来,省检察院始终把援藏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业务工作、干部人才、教育培训、资金和项目等方面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援助活动,2012年,胡太平检察长亲赴西藏阿里,检查调研援助工作情况,看望援藏干部,加强了省检察院与阿里检察机关的相互了解与交流,为共同维护西藏稳定、推进西藏杜会经济特别是阿里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国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后,胡太平检察长多次指示要进一步做好援藏工作,省检察院党组进行了专题研究,明确了援藏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援助内容。按照最高检要求和西藏检察院阿里分院具体受援需求,省检察院结合陕西检察工作实际和阿里分院实地考察的情况,在与阿里检察机关充分沟通、认真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2015-2017年的对口援助协议。对口援助协议的签定,标志着省检察院与西藏检察院阿里分院对口援助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双方表示要加强联系和交流,密切协作配合,相互支持,为西藏特别是阿里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前,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厅级巡视员、援藏办公室主任杜俊新等陪同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里分院扎西多吉检察长一行,赴汉中市检察院和汉台、南郑、城固、勉县、略阳等区县检察院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和座谈交流。

(供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处 编辑、摄影: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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