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举办全省市、分院检察长研讨班

24.07.2017  17:01

7月20日至21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举办全省市、分院检察长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总结我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和上半年各项工作,对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下半年任务进行部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同志作重要讲话,党组副书记贾宇同志作总结讲话。各市、分院检察长,省检察院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各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胡太平同志作重要讲话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宇同志作总结讲话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紫平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大检察官研讨班精神,进一步增强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地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要加大攻坚克难力度,确保党的十九大前全面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要全面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准确把握法律确定的案件范围,依法规范办案,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要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建设,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

会议现场

讨论会场一

讨论会场二

讨论会场三

会议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委、高检院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一要增强政治警觉,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准确把握影响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矛盾风险,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努力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我省追赶超越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要紧盯追赶超越定位,服务和保障我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五新”战略任务,注重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创新创业的引领和保障作用,主动服务“一带一路”、自贸试验区建设等国家治国战略,突出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加大对金融领域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惩治力度,着力营造安全稳定、宽松有序的发展环境。三要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持续保持良好工作势头,坚决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拉票贿选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案件,深入推进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扎实开展查办矿产资源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要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扩大预防覆盖面,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发生。四要加强检察监督,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要主动适应新形势,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以服务保障我省工作大局为中心,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为目标,以提高检察监督能力为重点,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提升监督质量和水平。五要坚持从严治检,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委、高检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四个意识”,严格队伍管理,努力打造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六要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检察工作健康发展根基。要健全落实基层院建设精准指导制度,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基层院建设指导工作,实现基层检察工作转型升级。要加大督导力度,抓好“十三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的落实,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电子检务工程建设。要切实加强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建设网上检察为民综合服务平台,加强涉检舆情监测研判处置,为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十九大召开后,要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全面领会、坚决贯彻党中央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确定的宏伟目标和各项任务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断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黎敏 编辑:王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