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省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调研会在咸阳召开

07.07.2017  11:20

7月5日,陕西省检察机关省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调研会在咸阳召开。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孟庆忠出席会议并讲话,咸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亚光致辞,陕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县处副处长石泉到会指导,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王勇主持会议。陕西检察机关各市、分院政治部主任、人事处处长和10个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基层院检察长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办公室同志参加会议。

 

赵亚光致辞时首先对会议的胜利召开表示了诚挚祝贺,对各位领导及同志的到来表示了热烈欢迎。他指出,咸阳市人民检察院被省委确定为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在省委政法委、省编办、省检察院和咸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检察院政治部的精心指导下,探索出了一条以司法责任制为杠杆,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任务齐头并进、稳步推进的路子,创造了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在全省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上交流了经验。他表示,这次会议在咸阳召开,给咸阳市检察机关向兄弟市院进一步学习和交流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提供了一次良好的服务机会,必将会进一步加深彼此之间的深厚友谊,进一步推动咸阳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乃至全市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在咸阳市院、榆林市院、永寿县院、南郑县院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其他试点院介绍了试点情况,参会代表就内设机构改革进行了研讨后,石泉对内设机构改革有关政策进行了解读。他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成效明显,试点院通过改革实现了扁平化管理,提高了办案效率,调动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达到了改革预期的目的。全省省以下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全面启动后,要借鉴前期试点的成功经验,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与编制、组织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内设机构改革与大局稳定、人员分类管理、监察体制改革的关系,确保改革的方向、措施和目标既符合改革的基本原则,又突出检察职能特色。

 

孟庆忠主任总结讲话时强调,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12个试点院按照省检察院的部署和要求,改革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坚强有力、思想动员扎实充分,组织工作扎实有效,改革成效初步显现,为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奠定了扎实基础。他要求,各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统一思想、真抓实干,确保全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如期圆满完成。一要落实责任。各级院要把内设机构改革放在司法体制改革的突出位置,作为近期的重点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扎实有力措施推动改革稳步发展。二要摸清底数。要借鉴试点院的成功经验,准确把握内设机构改革的原则精神,深入细致对本院机构设置、人员状况、办案力量、队伍保障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科学制定改革实施方案。三要加强协调。各院要切实加强与当地编制、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全力推进改革进程。四要稳定队伍。要坚持把思想工作与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切实做到改革期间思想不撒、队伍不乱、工作不断。

 

(作者:咸阳市人民检察院 李博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