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检察院出台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管员办法

28.10.2014  14:19

陕西 传媒网讯(通讯员 王玉平 芦伟楠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后,西安市临潼区检察院为了保证该系统信息填录准确、规范、同步、完整。依据《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出台《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管员工作细则》。

该细则明确各业务部门和案件管理部门应当设置流程监管员,对网上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网上业务办理活动,履行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为便于开展工作,同时赋予流程监管员具有履行业务监管职责相适应的信息查询权限。

对流程监管员的选拔条件,既强调法律理论功底,又要求具有一定的司法实践经验。要求各业务部门须在政法院校(系)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三年以上助理检察员任职工作经历或检察员中选拔产生。同时明确流程监管员的业务考核标准,对流程监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等。

据了解,临潼区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流程监管员工作细则》已被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转发至全市基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