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扎实督导检查县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

01.06.2015  10:26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陕政发〔2014〕126号)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府法发〔2015〕2号)精神,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全面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汉中市政府办专题召开秘书长会议安排部署,抽调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利用两周时间对各县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推行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各县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成效明显。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责任明确。 为了确保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高效有序推进,各县区均成立了以县(区)委常委、常务副县(区)长为组长,政府办主任、法制办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领导小组,其中,西乡县将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均纳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督促、指导各镇(街道办)、各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县区法制办具体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组织实施,并进一步夯实了起草实施部门、法制办、信息办职责,确保三统一工作有序推行。

      (二)周密部署,行动迅速。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陕政发〔2014〕126号)要求,各县区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的范围、目标、工作程序和要求,详细阐述了规范性文件报送要求、审查时限、审查形式和登记公布要求,明确由县区法制办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为三统一推行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措施有力,注重实效。 全省第十四次法制工作联系会议召开后,留坝、宁强县法制办及时向政府常务会进行了专题汇报,就会议有关精神进行了学习传达。宁强、洋县还对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在工作推行过程中,各县区都十分注重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与机关公文处理、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备案审查、定期清理等工作制度的有机衔接,同时制定了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内部工作程序,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明确了受理、审查、登记、审定、发布等各环节的工作内容,做到了专人负责,有序开展。大部分县区还将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纳入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有效促进了工作落实。

虽然各县区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推进不平衡;三是工作不规范;四是人员缺乏。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 要从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推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进一步明确政府办公室与法制办的职责分工及公文处理流程,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二要强化业务培训。 随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工作中将会存在一些共性和难点的问题。要继续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适时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组织政府办公室进行业务交流。

三要加强督促检查。 要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考核的导向作用,强化跟踪检查,对监督检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处理,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县区要重点督导,确保年底前按照省上要求全面完成任务。

                                                      (汉中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