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检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 全面推进规范化运行

17.06.2015  09:02
  本网讯 近日,为强化执法监督,落实责任主体,规范排水行为,加快完成《“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确定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检查工作。   记者了解到,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全面开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检查的通知》的要求内容,以及《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考核内容。检查将采取市与市交叉互检的方式,采用听取部门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各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应制定具体检查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自上而下的重点抽查督查,并于7月17日前完成自查。省住建厅将于8月3日—8月14日,从每个市区选取2-3个县进行实地抽查,核实相关情况和数据。   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应提供市、县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范化管理工作情况的书面材料,同时安排1名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工作的同志全程协助检查,推荐1名当地熟悉城镇污水处理的专家参与专家组工作。2015年9月,住建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重点抽查,各地应当做好抽查准备,迎接检查。(赵芳)                                 责任编辑/刘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