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销售人员欺诈购房者交钱 被判2年6个月

12.06.2015  13:59

汉台 网6月12日讯 (张伊白隽永记者谢斌)楼盘因“五证”不全,停止销售,可售楼员却接二连三编造谎言欺骗购房者交钱,结果这名售楼员因诈骗罪被判2年6个月。

2013年9月,马强(化名)来到凤城五路某售楼中心看房,通过销售人员谭某签订了一份房屋订购协议,并向售楼中心缴纳了1万元定金。当年10月22日,该楼盘因 证照不全停止销售,谭某在明知房屋不能销售的情况下,以要保住房源须再补交5万元为由,在凤城五路人人乐超市门口向马强收取了4.9万元现金。

之 后因马强向其催要补签协议,谭某便伪造了一份假的房源订购协议提供给马强。2013年12月23日,谭某又谎称要办理房屋税务证明,在文景路西北设计院附 近骗取了马强3500元。之后马强因联系不上谭某便找到售楼中心,方知自己被骗。2014年5月19日,谭某在马强的带领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近日,未央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售楼人员身份虚构事实骗取购房者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购房者,购房时除要审查开发商和销售商是否“五证”齐全外,亦应在正规的售楼中心签订相关合同、缴纳费用,并要求销售商出具正式的收款凭证,保障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