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下月启动“3+X”联动调处机制 多部门联合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

04.12.2014  02:41

华商报讯(记者 郝锦龙)近日,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劳动监察支队获悉,从2015年1月1日起,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众性投诉上访,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依法处置、强化保障的原则,启动“3+X”联动调处机制。

据了解,所谓的“3+X”,“3”是指信访、人社、公安3个部门迅速派人员到场联合接待,掌控事态。“X”指根据来访群体涉及的领域和区域,通知行业或企业主管部门、涉事县区和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直接参与,并组织多部门联合调处。

恶意欠薪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据榆林市劳动监察支队的一名负责人介绍,启动“3+X”联动调处机制后,对当即不能完全兑付的欠薪问题,经详细调查了解,理清法律关系,确定责任主体,根据轻重缓急,因案施策,采取分类指导、限期兑付的办法集中调处。

该负责人说,对民工工资与工程合同、总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合同相互交织出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责令用工单位先予支付农民工工资,其他纠纷依法通过诉讼解决。对经多部门联动调处无果的农民工工资问题,人社部门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理、处罚。对逾期不履行处理决定或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恶意欠薪、逃匿人员,要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从2015年1月1日起,榆林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在参与受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争议案件时,需及时调解或裁决,对持工资欠条不涉及劳动关系等其他争议的农民工,可建议直接向建筑工地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司法部门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另外,榆林市发改委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公开曝光。榆林市国资委对当年发生欠薪的企业,其经营者一律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国企经营者不能增加工资和兑现效益年薪。榆林市司法局指导各县区支持、引导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机构,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榆林市工商局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榆林市劳动监察支队提醒,遇到老板不给工资等情况,劳动者可以拨打榆林市劳动监察支队电话投诉电话:0912-3591081,办公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劳动保障大厦一楼。而且劳动者投诉时一定要找准与其直接建立劳动关系的企业,不要采取堵路、堵门等违法形式维权。

在全国三令五申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恶意欠薪也已入罪的背景下,榆林市联动开展“清欠”活动已经成为常态。据统计,截至10月底,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共检查用人单位2150户,涉及5.6万人;督促签订补签劳动合同1.9万份,督促补交社会保险费212.8万元;受理举报投诉632起,涉及金额7761万元;受理劳动人事仲裁案件705件,结案率100%;集中解决了一批涉案金额较大的欠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