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中院召开“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新闻发布会

24.04.2015  13:13
        陕西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4月23日,榆林中院与市文明委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共同举行了题为“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的新闻发布会,邀请了中省市十多家媒体参加。发布会上,榆林中院依法发布了第二批96名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该院官方微博对本次发布会进行了全程直播。

        新闻发布会上,首先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姬跃飞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推进诚信榆林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建设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的有关情况,公布了《榆林市“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

        随后,榆林中院副院长刘雪清向社会各界介绍该院加大执行力度,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情况,并依法公布了96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其予以信用惩戒,让诚信缺失的被执行人寸步难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榆林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涉案被执行人也受到极大震慑,部分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法院,全部或部分履行了义务。此次公布的96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涉案总标的为2.5亿元。榆林中院根据实际情况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还将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录入榆林文明网,助力诚信榆林建设。同时通过省市各大媒体、法院网、法院政务微博、微信,以及户外宣传栏、LED大屏幕等媒介平台全面曝光,实现最广泛传播和覆盖,努力达到“全媒体、多方位、零死角”的传播目标。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后,各联动单位也将立即采取联动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在交通、融资、投资、置产、出境、设立或变更企业、高消费、接受各种政治荣誉、晋级晋职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限制或禁止;在银行贷款、买房过户、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也将予以信用惩戒,从法律、经济、政治、道德、生活、舆论等多层面、多角度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强大的威慑。名单公布后,如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法院将及时删除公布名单,解除强制执行措施。对被列入“黑名单”后仍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将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控和追逃,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随着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任务将越来越繁重。榆林中院将进一步加大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并希望社会各界积极提供被执行人的下落和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