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中院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15.01.2015  14:07
        陕西法院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月13日,榆林中院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优势,首次通过《榆林日报》对赵天平等49名失信被执行人的身份照片等信息依法予以公布,涉及总标的近5亿元,单人未履行最高标的为8900万元。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最根本的目的是要建立一种惩戒机制,债务人一旦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通过快捷、互联的电子信息网络和各个媒体公布,各有关单位会立即采取联动措施,对其融资、投资、置产、出境、设立或变更企业、高消费、接受各种政治荣誉、晋级晋职等,进行严格的审查、限制或禁止,从法律、经济、政治、道德、生活、舆论等多层面、多角度对债务人形成强大的威慑,促使其权衡利弊得失,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该院此前还在官方微博、微信公布过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此次在报刊公布身份照片信息实属首次。近期该院还将整理公布第二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期营造全社会参与执行、抵制失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