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公布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涉案价值6225万元

08.09.2015  18:32
榆林市公布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古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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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布第三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陕西媒体网榆林频道 见习记者 魏苗荣

9月7日上午,榆林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举行了榆林市诚信“红黑榜”第二次 新闻 发布会,发布了全市第三批8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涉案价值6225万元, 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将通过省、市各大媒体、法院网、法院政务微博、微信,以及户外宣传栏、LED大屏幕等媒介平台全面曝光,榆林市辖区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对外宣传演示屏也将首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此提醒广大市民做生意、打交道要多留心,不要与“老赖”打交道。

据悉,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维护法律权威,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市中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将以公告形式向所有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高令”名单上所列人员不得有以下高消费行为: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行为。对被执行人违反本令的,申请执行人和社会公众可随时举报。

同时,从9月份起,榆林市中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并研究制定《关于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资产逃避执行、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抗拒执行,协助机关妨碍执行等突出问题出重拳治理。两级法院将对未结案件中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人员进行全面梳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及时作出逮捕决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