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力保安全工作平稳“过冬”

25.01.2016  12:06
 

  冬季是各类事故的多发期,同时也是能源、化工产品销售旺季,各行业领域企业往往会出现超负荷运转的情况。加之春节临近,群众出行频繁,人流、物流、车流剧增,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又是取暖高峰,导致安全隐患突出,监管任务繁重。

  为此,日前,榆林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上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各部门在全力开展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同时,要扎实开展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务求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平稳发展。

   封堵源头确保出行安全无虞

  全市道路交通将以高速路、农村路、客运车为重点,加大监管力度,把青银、包茂、榆商、榆太等4条途经榆林市的高速公路和山区农村道路作为检查重点。各部门要密切协作,以“人、车、路、企、管”为抓手,全面提升监管水平。要建立完善信息共享系统,加强路检、巡察力度,坚决取消“红眼客班”,确保从事旅游的包车、长途客车和运送危化物品车执行“限时、限载、限速”措施落实到位。

  同时,榆林市将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高速公路上下乘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驾驶员资质审批,全面排查客运企业和车辆的营运资质、手续、例检及车辆出站,从源头上做好事故防范工作;要充分发挥农村安全协管员作用,建立完善执法机制,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盲区;交通、交警、农机部门要联合行动,集中查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和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此外,交通、交警、机场、火车站等单位要超前谋划、精心准备,认真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管理措施,扎实做好春运期间各项安全工作,加强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各司其职加强危化品监管

  各级安监、公安、交通运输、住建等部门,将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把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等环节作为重点,实施跟踪监管,着力对危险工艺流程、产品储灌区和高速公路、城市内加油及加气站点等进行检查督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冬季防冻、防凝、防静电、防火和防爆等措施,严防因储罐和管线冻裂、堵塞而引发泄漏、中毒、火灾、爆炸事故。

  同时,对中省市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将切实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督促危化品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凡是未按规定安装GPS定位系统或行驶记录仪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危运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营运。烟花爆竹要扎实抓好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严禁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市场,严查批发企业和经营者超量储存、违规经营,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安全。

   有的放矢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在抓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上,全市各级安监、国土等部门要强化对采油采气企业集输场站、集输管线安全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漏、防凝、防火、防爆和作业区运输安全管理措施,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工作中,各级能源、油气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深化油气管道隐患治理工作,加强对重大安全隐患的督促检查,从严查处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乱建乱挖乱钻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短期内无法整改、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管道,要依法予以停输,确保油气管道安全。

  同时,还需狠抓城市燃气安全工作,各级住建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城市燃气管线和燃气用户的安全检查,及时治理居民区、学校、宾馆、饭店等公共用气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强化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重点整治非法和违规经营燃气站点、未按检定周期检定计量器具行为,坚决杜绝燃气事故的发生。要严肃查处小饭店违规使用甲醇作为燃料,严防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

   事无巨细安全监管“无盲区

  榆林市将全力狠抓民爆器材安全工作,各级工信、公安、商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民爆器材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坚决堵塞安全管理漏洞,严厉打击非法制售、运输、使用、盗窃民爆器材等行为,严防爆炸事故发生,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同时在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上,各级质监部门要重点检查生产经营企业、公共场所和大型游乐场所特种设备是否经过年检,是否有超限和带病运行情况,操作人员是否经培训持证上岗;特别要对全市液化气瓶使用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防止已经报废的气瓶进入生活领域;认真检查特种设备设施的安全性能,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运行,限期整改。

  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各相关部门将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敬老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密集型企业和城乡结合部的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要把是否存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等问题作为检查督查重点,对存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重大隐患,必须严格整改。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对存在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坚决勒令停业整改,严防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此外,冶金、建筑施工、电力、供暖等行业,要结合行业特点,明确隐患排查治理和检查督查的重点,确保检查督查不漏行业,隐患排查治理不留死角,监管监察不挂空挡。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