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卫生系统统筹城乡资源深化体制改革

04.02.2016  08:40
 

  2015年,榆林市卫生系统建立医疗卫生责任管理体系,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力增强公共卫生保障能力,全市卫生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卫生事业发展步入新阶段。2015年,榆林市卫生部门制定了《榆林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5—2020年)》,形成以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区域医疗副中心、县级医疗中心、县级医疗副中心、中心村卫生室为核心的五级诊疗体系;全市完成卫生基建项目156个,市一院扩建、市二院搬迁等工作均顺利完成;分级诊疗工作经过审核,已开始在神木县和吴堡县试点。

  市县医院改革迈出新步伐。2015年,榆林市正式启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及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市二院被确定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榆林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意见》《榆林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出台;公开遴选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配送企业,推进药品电子监管项目建设;完成市、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引进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投资500万元加强8个重点专科和5个特色专(病)科建设。

  统筹城乡资源探索新思路。通过制定《榆林市组建医疗联合体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工作站的实施意见》,榆林市正式组建起榆林市医疗联合体和流动医疗服务队系统,真正实现“资源共享、双向转诊、预约诊疗、技术扶持、人才柔性流动、中医康复治疗”六大功能,切实推进优质资源下沉;借鉴子洲“县、镇、村一体化”经验和“一村建站,联村服务”模式,不断探索符合市情的基层卫生管理模式,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农合资金管理再推新举措。2015年,全市新农合参合率达99.20%,新农合政府补助资金及时到位率100%。榆林市卫生系统通过门诊慢性病直通车补助、定点医疗机构督管、“四合理”检查工作、新农合基金风险管理预警制度、病人回访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对资金的监管;还利用新农合基金,为全市参合患者购买大病保险,向1333名罹患大病的参合者补助保险金2399万元,提高了大病患者保障水平。

  公共卫生保障结出新硕果。实施市级统筹,实行“先服务,再考核,后拨款”的管理模式,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进一步完善;全面部署开展全市学校、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针对艾滋病、结核病、乙肝、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制定具体防控措施;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与陕西省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平台完成数据对接,启动居民健康卡试点工作,实现远程会诊功能;持续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工作。

  全民健康提升跨上新台阶。制定《榆林市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15—2020年)》,启动国家卫计委在榆林开展健康传播卫星网试点工作;开展一系列全民健康活动,制作健康教育专题节目,每天滚动播放;筹建“12320”百姓健康服务平台,培训相关人员技能,该热线建成后将具备健康知识咨询、就诊指南、投诉举报、政策解读等功能。

  医疗卫生系统形成新风气。以“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全民健康”为载体,深入开展行风、政风、党风建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全市开展了“最美医生”“最美护士”“最美乡村医生”等评选活动,积极宣传卫生政策,并加大力度推行医疗责任险工作。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方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