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国税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13.03.2015  12:24

2月28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榆林市国税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创建过程中,该局牢固树立“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税收工作宗旨,以创建文明单位为目标,以“文化引领、典型示范、活动造势、整体推进”为主抓手,切实增强文明创建活动的思想内涵和教育功能。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合理分工,明确责任,为创建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广泛发动,深入动员,成功将“创文”意识根植于广大国税人的思想之中,创建文明单位成为全局上下的共同目标,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创建活动,成为大家的主动要求和自觉行动,形成了“全局争创文明单位,人人争当文明使者”的良好氛围。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要求,榆林国税先后开展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弘扬雷锋精神志愿服务活动、传播文明风尚道德讲堂活动、弘扬传统文化过好我们的节日活动、加强作风建设和优化纳税服务等系列创建活动,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打造了一批具有时代内涵、国税特色和地域特色的工作品牌。在新一届领导班子“治局、治税、治队”三篇文章的指引下,榆林国税将继续努力实现精神文明建设和税收工作的协调发展,为建设文明榆林、诚信榆林、幸福榆林增砖添瓦。

该局在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同时,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4年度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先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