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建立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

08.07.2016  18:57

为贯彻落实好省市建立权责清单及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按照《榆林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全市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榆办发[2016]11号)要求,榆林市加快推行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开展了全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基本建立并向社会公布。

榆林市市级部门权责清单的编制工作由编办会同法制办组织实施,编制工作遵循“职权法定、简政放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对各部门的职权事项依法逐条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经过统一清理审核,共梳理部门行政职权5347项,共保留部门行政职权4458项,取消部门行政职权49项,下放行政职权68项,属地管理行政职权772项。其中,行政许可263项,行政处罚4089项,行政强制177项,行政征收27项,行政给付14项,行政检查247项,行政确认50项,行政奖励54项,行政裁决5项,其他类年检22项、备案91项、其他审批权80项、行政调解13项、审核转报99项,其它类116项。行政职权精简率为16.63%。市级部门职权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权责清单公布后,各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推进机构、职责、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同时将对权责清单实行持续的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按规定程序,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内容,并向社会公布。

(榆林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