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打出教育改革“组合拳”让每个孩子“上好学”

11.01.2016  08:33
 

  2014年以来,榆林市大力深化教育改革,连续打出招生制度改革、教师交流轮岗、校长职级制改革等一系列教育改革“组合拳”,全面提升榆林市义务教育科学健康发展水平,力争使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变成教育工作的亮点工程。

  阳光招生实现教育平等

  择校问题一直以来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深化教育领域改革的“硬骨头”。围绕这一突出问题,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榆林市城区小学新生入学按照“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通过网上预约方式报名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适龄儿童实行电脑随机派位,使得新建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学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榆林城区中小学平均班额由原来的70人至80人,降至目前的50人左右。从2015年秋季学期起,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统一实施“阳光招生”和“均衡编班”,教育的公平、公正得到有效保障。

  在高中教育方面,榆林市深入实施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特别是2015年,榆林市普通高中录取取消了择校生、择校费,使高中生源得到优化,办学行为日益规范,激发了普通高中的办学活力。

  交流轮岗共享优秀教师资源

  为了促进教育资源的优化和整合,推进教育均衡发展,2014年,榆林市启动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出台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意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校长均要进行交流轮岗。其中,各县区每年交流轮岗人数不少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骨干教师交流不低于30%,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截至目前,榆林市城区11名优质学校的校级领导跨校交流轮岗到新建学校和其他薄弱学校,158名优秀教师实现了跨校交流,有效提升了新建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学水平,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职级制改革激活发展动力

  利用新建学校刚起步、能创新的特点,榆林市从机制体制入手,加快专家型校长队伍建设,不断推进中小学校长管理制度改革。2014年,榆阳区制定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点改革方案,确定新建的市第四小学、市第十六小学、市第四中学等为试点学校,并计划从今年起,所有新聘校长取消行政级别,实行职级制。同时,高新区新建中小学全部实行校长职级制和聘任制,新聘校长取消了行政级别,实行校长竞聘制、职级工资制、岗位聘任制、绩效考核制和目标责任制。校长职级制改革打破了传统选人用人机制,促使校长由“职务”向“职业”的实质性转变,进而提升校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内涵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2014年,榆林市制定了《改革创新,立德树人,提升质量,全面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新建高中学校根据三年行动计划,深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积极培育学校特色发展项目,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中,2015年,市第一中学顺利通过了省级示范高中的评估验收;市第十中学以新建实验楼投用为契机,实施实验教学精细化管理,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和实验操作能力,被确定为全市中小学实验教学现场会观摩学校;高新完全中学与北京对外经贸大学,以及英国、美国、新加坡等国家的学校签订了高中教育国际化交流合作项目,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设了国际课程,填补了榆林市高中学校国际化办学的空白。

  在义务教育方面,全市启动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三个一”工程,即“一个项目”: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和两项艺术特长,分别在小学和初中阶段至少有一段担任干部的经历、获得一次班级以上奖励;“一个活动”:小学每周星期五下午组织学生无课日活动;“一个特色”:“一校一品”特色学校创建。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孩子的个性得到张扬,使得素质教育能够真正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