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印发实施

16.07.2015  11:50

近日,陕西省榆林市气象局与市发改委联合印发 《榆林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以下简称 《规划》)。《规划》由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

规划》中所指的气象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雪)、寒潮、霜冻、冰雹、大风(沙尘暴)、高温、雷电和大雾等所造成的灾害,以及由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

规划》详细分析了全市气象灾害防御现状和面临的形势,提出了2012年至2020年榆林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战略布局重点、重要任务、防御工程和保障措施。

规划》明确了榆林市城镇、农村、丘陵沟壑及重要河流流域、重要交通干线与输变电线沿线、现代特色农业和红枣产区为气象灾害防御战略布局重点,进一步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风险评估能力、综合防范任务以及应急处置能力等四大任务。

规划》指出,到2020年依托已有现代化建设成果,与本市有关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和有关专业机构已有资源紧密衔接,实施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程、城镇气象防灾减灾工程、高影响行业气象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服务工程、山洪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程、人工增雨防雹作业体系建设工程、气象防灾科普教育工程六项工程建设。

规划》的实施,对推进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推进榆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