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让群众饮食放心用药无忧

22.02.2016  08:19
 

  2015年,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模式,不断完善各级食药品监测机构建设,有效保障了全市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全面推进网格化监管

  去年,榆林市食药监局在全市范围积极推行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县、镇、村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不仅使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也让整体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更加规范。

  同时,积极推进备案管理工作,制定《榆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豆芽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从去年6月起实行豆芽生产、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加工小作坊备案登记制度,扶持工厂化、标准化的豆芽生产企业发展,做到疏堵结合,从根本上取缔‘黑作坊’,解决豆芽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说。重点对食品添加剂进行摸底和备案管理,全年共摸底使用添加剂生产企业131户,备案115户,备案率87.78%;餐饮企业及食堂2142户,备案1454户,备案率67.88%;流通领域174户,备案154户,备案率86.78%。

  建立食品药品“红黑名单”制度

  榆林市食药监局还建立了企业诚信承诺、自查自纠、警示约谈、重大事项报告等监控制度。对部分失信企业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和警示约谈,并增加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验的频次;对严重违反食品药品管理法规的失信企业,实行重点监管,采取信用提示、警示、公示,取消市场准入,限期召回问题产品,实施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惩戒,并定期通过信息披露系统和公共媒体发布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

  在惩处严重失信企业的同时,支持鼓励守信企业发展,把长期守信企业列入“红名单”,积极进行宣传和报道,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减少或者免除日常监督检查和跟踪检查;积极开展诚信服务工作,对守信企业办理行政审批、审核、贷款、科研立项、外贸、商标注册等各种证明和备案手续,以及参与招标投标,争取技改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便利和支持。

   实现审批与监督相分离

  “去年,我们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全部下放县级审批,并从食品生产、药品零售的经营许可审批入手,把业务科室的审批职能剥离出来,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既简化了审批程序,又缩短了审批时限。”榆林市食药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同时还建立审批主体与监管主体、处罚权力相分离的机制,防止重复执法,提高了执法效率;并在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和GSP认证上,实现“两证合一”。

  截至2015年底,全市共受理食品药品审批事项828件,未发生1起超时办理现象。其中,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82家,已发证57家,其余25家正在办理中;受理审批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31家,办理行政许可变更事项149家,换发许可证28家;受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申请28家,核发经营企业许可证28家;受理发放保健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168家,变更保健食品经营许可20家,办理执业药师注册322个。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