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开展审查逮捕案件听证会

08.06.2015  17:33

近日,定边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抢劫罪的审查逮捕案件召开听证会,公开听取意见。

听证会邀请了人大、政协、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参加,该院侦查机关承办人、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和受害人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听证会前,参会人员签订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密协议》。会上,侦查机关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案情及报捕理由,检察机关审查认为:本案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其行为涉嫌抢劫,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其主观恶性较小、造成社会危害较轻、且已经全部返还了涉案物品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本着对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和“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不认为二人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拟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通过听证,与会的听证员经过评议一致认为,可以给两位未成年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不批准逮捕。

会后,该院结合听证员的表决意见,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的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报请检察长决定,以不构成犯罪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

(作者: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周婕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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