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这里的环境越来越美

07.06.2015  10:41
        在榆林,抬头可以望见湛蓝的天空,低头路边绿草如茵,河流波光粼粼,大地披着绿装。榆林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人们也切实地感觉到,这里的环境变得越来越美了。

      在全省率先打造“数字环保”执法平台

      按照中省统一部署,榆林市印发了《2014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先后组织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10个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全年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9200余人次,检查企业3100家次,立案查处400多起,罚款3966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违法案件4起,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行政问责企业3家,向省执法局移交行政问责企业2家,挂牌督办6家,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

      在环境投诉信访工作方面,全市共受理群众投诉552起,结案552起,承办中省转办案件49起,结案49起,办结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加强环境应急工作,组织开展了油气污染、核辐射应急演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15起,确保了全市环境安全。

      榆林市还加强环境执法数字化建设,在全省率先打造了“数字环保”执法平台,通过实时监控,减少人为因素干扰,实现了环境执法的快捷化、程序化、规范化、数字化,极大地提高了执法效率。

      榆林城区最后39台燃煤锅炉被拆除

      围绕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坚持标本兼治、治防并举,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榆林市政府制定下发了“治污降尘·保卫蓝天”(2014—2017年)行动计划和2014年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建筑施工、商混站等涉及扬尘企业进行监管,城区最后39台燃煤锅炉已全部拆除,累计改造632台,治理餐饮油烟120户。燃煤锅炉治理得到了环保部总量司的充分肯定。

      如今,榆林城市大气污染得到有效遏制,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榆林城区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O)、二氧化氮、降尘强度,以及无定河辛店入黄断面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均达到省上考核要求。

      一串串数字令人惊叹

      2014年,榆林城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达336天,同比增长14天,其中一级天数达93天。近期,国家环保部组织发布了2015年第一季度PM2.5浓度排行榜,全国共有360座城市接受监测并参与排名,榆林居全国284名(排名越靠后,浓度值越低、空气质量越好),属全国空气质量较好的城市,是全省空气质量最好的城市。

      2014年,榆林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减排指标分别削减1.27%、8.09%、1.6%、1.61%,超额完成了省上下达年度减排任务,并为榆林市在全省年度考核赢得0.4的加分。2014年,全市排污费累计入库2.17亿元。

      2014年,榆林完成了全市5条河流27个国省市控断面和出入境河流地表水水质监测任务和降尘、酸雨、声环境、国家沙尘暴网络常规监测任务,共获得有效监测数据1.06万个。

      据榆林市统计局调查显示,2014年度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为81.48%,较2013年提高了0.86个百分点。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榆林成功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2014年11月19日,省政府向榆林市政府授予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牌匾,使榆林成为继西安、咸阳之后全省第3个创模成功的城市。

      目前,榆林市已全面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中国宜居城市的创建工作。

      艰难的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2014年,是榆林减排工作困难和压力最大的一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部署安排减排整改落实工作。

      按照环保部通报整改要求,榆林市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整改力度。据统计,全市累计投入近5亿元,新建污水收集管网26.5公里,先后建成投运佳县县城等5个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府谷新民镇、靖边东坑镇2个污水处理厂,完成了榆林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等3个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10月21日,环保部经实地考核后,解除了对榆林涉水项目限批。

      加大重点减排项目和火电行业达标治理力度。榆林市对列入国家目标责任考核的国华锦界电厂4号机组脱硝等3个项目实行领导包抓、重点督办,全部按期建成投运,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减排责任书项目建设任务。在火电行业达标治理上,全市新建脱硫设施38套,累计达到61套,占总装机容量的86.8%;新建脱硝设施22套,累计达到45套,占总装机容量的82.2%。同时,加强兰炭行业脱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主动服务,多次向省厅汇报,加强沟通,累计有25户大兰炭项目通过环保单项验收。

      加强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全市新建在线监测设施24套,累计达178套,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整体建设率达90%以上。国家考核的重点企业在线传输有效率、自行监测公布率、监督性监测公布率分别为88.92%、97.56%、100%,全部达到中省考核要求。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力度,全市累计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30175辆。

      同时,榆林市还深入开展排污权交易工作,全年成功举办排污权竞买交易会3次,成交金额960万元。

      提高准入门槛开通“绿色通道
 
      通过空间管制、总量控制、项目审批“三位一体”方式,榆林市严把环保准入关,从源头上防范污染。

      建立了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倒逼机制,严格环保准入管理。2014年共审查规划环评3个,审批项目环评91个,劝退或暂缓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7个,有效发挥了环评“总闸门”作用。

      2014年9月18日,榆林市环保局召开了全市环境违法企业集体约谈会,对12县区分管县区长、62家违法建设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久试不验”等违法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在严把准入关的同时,榆林市对涉及民生、生态保护等项目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介入,跟踪服务,协助业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保障重大民生项目早日落地建设。“绿色通道”严格落实“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平公正、严格审批、强化验收”七项承诺,2014年共评估建设项目环评报告179个,评估完成率达100%,做到“把关不设卡,服务不添乱”。

      乡村生态建设协调推进

      2014年围绕改善农村环境质量目标,以生态创建为抓手,不断加大综合整治力度。

      完成了12县区生态创建规划编制,并全部通过评审。完成创建生态镇30个、生态村77个,其中省级生态镇10个、生态村15个。

      加快实施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工程。列入全省集中连片整治的神木、靖边、清涧3县,2013年集中整治项目工程全部完成,并通过省厅验收。2014年度项目正在组织实施。加强畜禽养殖减排工作。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47家畜禽养殖企业全部建成污染防治设施,达到减排核算要求。

      全面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准备工作。编制完成了榆林市生物多样性调研报告,开展了湿地调研工作,审查通过了榆林市绿色生态文明名市规划大纲,为全市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奠定了基础。


责任编辑:小米      审核:岐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