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会

23.01.2015  10:45
  为了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的业务知识,扩大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1月22日,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会。

  会议由榆阳区法院副院长胡建强主持,会上,首先由政工科长白丽宣读《榆阳区人民法院关于表彰2014年先进人民陪审员决定》,对2014年在陪审工作上表现突出、贡献较大的五名人民陪审员颁发荣誉证书。

  然后,榆阳区人大高振华副主任就人民陪审工作作专题讲话,高振华从人大的角度阐述了人民陪审员的重要性和岗位职责,对榆阳法院的76名人民陪审员提出了“五个不”要求,要求人民陪审员“不当外行陪审员、不做名誉的陪审员、不搞说情的陪审员、不出错案的陪审员、不违规定的陪审员”。

  之后,胡建强副院长对本次培训做了动员讲话,胡建强谈到榆阳法院已圆满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人民陪审员已达到76名,与有审判职务人员比例为1:1。同时指出人民陪审员是支非专业的审判队伍,人民陪审员在各自所在行业是骨干、能手,但欠缺法律思维,倾向于用道德的思维去思考、评判。要求各位陪审员深刻理解此次培训的意义,静下心来、深入思考,多与老师和学员交流,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

  培训阶段,榆阳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富强、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钟改琴、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张建华作为授课老师,分别在各自从事的审判领域围绕陪审工作进行了系统授课。

        培训会后,人民陪审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受益良多,充分认识到人民陪审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陪审员工作的方向,了解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努力的方向,力争为推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