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法院:审判进校园 法治宣传效果好

01.12.2014  23:46
        陕西法院网讯        为增强学生法制观念,11月27日,榆林市榆阳区法院将一起抢劫案件庭审现场搬进榆林学院,该院上千名师生观摩了庭审全过程。

        随着法槌的敲响,法庭顿时变得庄严神圣,在审判长的令下,三被告人被法警带入法庭,庭审有序进行,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持木棍威胁的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抢劫次数十余次,作案金额上万元。经过法庭调查、被告人答辩、法庭质证、辩论、宣判等程序。最终,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判处被告人吕某、张某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庭审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庄严的庭审现场、严谨的庭审秩序、娴熟的庭审驾驭,给他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该院一名大二学生张卓说:“这是一次生动的法律实践课,不仅让我们学到了法律知识,更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今后一定要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