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法院巡回审判进农村 以案说法入民心

06.02.2015  13:01
        陕西法院网讯      2月5日,榆林榆阳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到该区马合镇政府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当地百余名村民参加了旁听,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作用。

        2014年2月20日至2014年7月2日,被告人李张建单独,或伙同他人在榆阳区芹河乡长海村、水掌村等地共实施盗窃羊只作案17次,共计盗窃价值18万余元;被告人高志宝伙同他人共施盗窃羊只作案14次,共计盗窃价值16万余元。被告人闫旺信5次共计收购赃物价值6万余元;被告人乔永锋6次共计收购赃物价值6万余元;被告人李国朝、张文喜4次共计收购赃物价值3万余元。且被告人李张建、高志宝、闫旺信均属累犯,三被告人不思悔过,屡教不改。这种行为,给当地村民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使人们惶恐不安,痛恨不已。庭审中,6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合议庭合议后,法庭当庭进行了宣判,依法以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6被告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至有期徒刑8年6个月不等的刑期,其中获刑最重的李张建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对这种透明、直观的庭审活动触动很大,感受很深,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同时可以更好地增强了大家遵守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真是走心”。马合镇人大主席王柏生表示,通过这种现场以案说法的方式,扩大了巡回审判的社会效果,普及了相关法律知识,延伸了司法服务功能,有效参与了社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