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法院:法庭走进村委会 现场普法效果好

29.09.2016  17:14
        陕西法院网讯    9月26日,榆林市榆阳区法院郭家伙场法庭的女法官们,一大早就赶到孟家湾乡树肯壕村的村委会,挂国徽、张横幅、拉桌椅,设立起“巡回法庭”,现场开庭审理了一起民事纠纷案件。

        今年6月15日,树肯壕村村民张某与杨某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拉扯,随后张某受伤入院治疗,后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张某将杨某起诉至法院,案件由郭家伙场法庭受理。为了教育村民,普及法律,法庭特意将案件的审理放到原、被告所在的村子进行。

        还没到开庭时间,村民们便早早赶来旁听,对于法庭审理案件,很多村民还是头一遭亲眼目睹。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庭审正式开始,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庭审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审理过程中,原告张某要求被告杨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1万余元,被告杨某表示自己和原告撕扯过程中有肢体上的接触,但并没有打对方,因此请求驳回原告诉讼。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和当地乡、村干部从情、理、法几方面入手,积极调解,最终原告、被告达成和解,由被告赔偿原告5000元。

        近年来,榆阳法院为了扩大司法宣传范围,落实便民措施,定期选择典型案例,将审理、调解现场搬到社区、农村甚至田间地头进行,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