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至正月十五可燃放烟花爆竹 禁燃区你知道吗

06.02.2015  17:00

市民拿着电子鞭炮倡导不燃放烟花爆竹

    昨日,西安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公布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烟花爆竹经营销售时间自2015年2月8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起至2015年3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止,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自2015年2月18日(农历除夕)起至2015年3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止,其它时间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灞桥、未央等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成区(包括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际港务区、航天基地、沣东新城等)为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其它区县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由区县人民政府划定并通告。

    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不得影响交通秩序,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在学校、幼儿园、医院、影剧院、商场等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居民区的楼道、阳台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去年西安市烟花爆竹零售点为320多个,今年为200个左右,同比减少了30%。

    举报电话:市烟管办87323861、市安监局8678838312350、市公安局86751518110。

    西安八部门联合发出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让古城天更蓝空气更清新

    春节即将到来,但西安市的空气质量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昨天下午,西安市治污减霾办牵头组织市文明办、市环保局等八部门,在新城区西光十五街坊小区联合开展“做文明市民不燃放烟花爆竹我为古城蓝天做贡献”倡议活动现场会,正式启动全市不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主办方现场向群众发放了仿真鞭炮挂件,现场宣讲不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希望广大市民自觉践行不燃放烟花爆竹行动,过一个文明、祥和、健康、安全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