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就实施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新样式作出部署安排

06.08.2016  00:36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审管办转发了最高院制定的《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并就民事裁判文书规范和新文书样式的实施向全省法院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要组织民事审判人员及时学习《人民法院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制作规范对民事裁判文书的基本要素、标题、正文、落款及数字用法、引用法条的方法及印刷标准作了全面要求,较原来的规定有了较大变化,因此要组织审判人员及时学习,全面掌握民事裁判文书制作的新要求。此前最高法院发布的与新民事类诉讼文书样式不一致的不再适用。二是省法院信息技术部门要按照新的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更新审判、执行系统中的文书模板。因工作量较大,可以按照先判决后裁定、再其他文书的方式逐步更新到位。三是在办案系统文书模板全部更新前,审判人员在制作民事裁判文书时应当先查阅新的文书样式再制作相关文书。目前正与最高法院进行协调,商请提供文书样式的电子版,取得后将在省法院内网的工具下载栏目中发布以方便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