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安康"民告官"案拟由"跨行政区划法院"审

19.12.2014  00:34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和检察院,最高法计划在全国部分省市试点,借铁路法院的“”集中管辖行政案件,陕西是试点地区之一。

    试点展开后,西安、安康的一审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分别由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两地的二审行政案件由西安铁路中院管辖。重大的一审行政案件由西安铁路中院管辖。

     铁路法院的名称或变为“跨行政区划法院

    日前,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西安、安康两地的中院、区县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庭拟全部取消,两地将在铁路运输法院的基础上成立跨行政区划法院,主要审理“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及环境资源案件。

     依据啥设立?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

    据了解,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主要依据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出台的《决定》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案件。11月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最高法院副院长江必新介绍,最高法“将指定一些法院审理跨区域的行政案件”。

    具体而言,就是利用原铁路法院的框架,把一部分行政案件,一部分与交通有关的刑事案件、与行政诉讼有关的民事案件,将来还可能有其他一些案件,指定到原来的铁路中院或基层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规定,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原来审什么?

    铁路法院审理铁路、道路交通相关案件

    最高法计划在全国部分省市试点,借铁路法院的“”集中管辖行政案件,陕西正是先期试点地区之一。

    我省的铁路法院共有3个,即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及西安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包括车站、货场、运输指挥机构等铁路工作区域发生的犯罪;针对铁路线路、机车车辆、通讯、电力等铁路设备、设施的犯罪;铁路运输企业职工在执行职务中发生的犯罪以及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铁路财产的民事诉讼。

    去年9月,陕西省高院发布的《关于指定西安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受理民事纠纷案件管辖的规定》规定,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受理西安市雁塔区、莲湖区辖区内发生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曲江大队管辖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这些案件的二审法院为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受理安康市汉滨区内的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安康市中院受理这些案件的上诉。

     将会怎么改?

    西安、安康两级法院行政庭全部取消

    连日来,华商报记者通过多个渠道获悉,作为试点地区,我省的计划是:西安、安康两市的一、二审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由西安铁路两级法院管辖,即西安、安康的一审行政案件、环境资源案件分别由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安康铁路运输法院管辖,两地的二审行政案件由西安铁路中院管辖。重大的一审行政案件由西安铁路中院管辖。与此同时,西安、安康各区县的基层法院、中院的行政审判庭全部取消。

    这样一来,铁路法院的受案范围将发生巨大变化。

    有法院内部人士透露,除原先管辖的案件外,铁路法院将主要管辖行政案件。这意味着铁路法院将面临资源整合,名称也将变为“跨行政区划法院”或类似名称。据悉,按照最高法要求,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报告当地党委及最高人民法院。

     为啥这样改?

    减少地方干预 为独立办案提供保障

    多位法官告诉记者,现在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态势,但奇怪的是,行政案件数量所占受案比例却呈逐年下降趋势。

    “对于行政诉讼,老百姓不信任,行政机关抗拒,基层法院不愿受理。”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官说,对于法院来说,受理行政案件存在着很多压力,主要表现在地方的行政干预。此外,胜诉率低也是造成行政官司难打的原因之一。

    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设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试点方案》。会议指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利于排除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保障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有利于构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的诉讼格局。

    法律学者分析,检察院、法院的工资、经费由同级政府的财政来保障,难免出现检察权、审判权依赖于行政权的问题。跨区域设立法院,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同级政府对法院的干扰,为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办案提供保障。

     目前啥进展?

    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已挂上“行政审判庭”牌子

    日前,记者在西安铁路运输法院看到,办公楼里原先的一些办公室门上已挂出了行政审判第一、第二、第三庭等牌子。该院人士说,院里编制约70人,因有些法官退休没有补充人员等情况,目前仅有50多人。“办公用房基本解决了,已增加了3个行政庭和一个资源保护庭,不过现有这点人要承担全西安的行政案件肯定不够”,据他得到的消息,该院将增加50个人,“人还没到位,估计这个月就差不多了”,他预计明年1月可能就会开始办理行政案件。

    “有些人想去(铁路法院),也有些不想去。”据某行政庭负责人说,在此次变革中,解决好人员问题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