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民法通则颁布30周年座谈会召开

13.04.2016  09:58
        本报北京4月12日讯    (见习记者  乔文心)今天,由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民商事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办的“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30周年座谈会”在中国人民大学召开。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专家以及参与民法通则立法过程的老一辈法学家出席了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是我国第一部调整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也是一部全面确认公民法人基本权利、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法律。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民事立法进入了完善化、系统化阶段,为我国社会主义民法典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在开幕式上致辞。

        座谈会上,曾经参与民法通则起草的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赵中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魏振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贾东明等共同回忆了民法通则从制定到通过的点滴工作,肯定了民法通则的历史贡献。部分法学专家对目前正在编纂的民法典提出了法律建议。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主持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