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及时阻止 帮她避免数万元损失

27.11.2017  16:15

  

  本报讯(记者张志杰实习生马丽)突然接到外地“民警”电话,临潼的王女士被告知涉嫌参与洗钱,同时,她还收到了对方发来的“检察院刑事逮捕令和冻结管制令”。如果不是接到真警察的提醒信息,王女士的数万元辛苦钱就要落入骗子手中了。

  昨日,公安临潼分局相桥派出所接到市公安局刑侦局反诈骗中心警情通报称:辖区王女士有可能遭遇电信诈骗。接到通报后,值班民警立即确定王女士家庭住址,并第一时间赶往其家中。10余分钟后,在临潼区相桥街办朝阳村,民警找到了王女士的弟弟。

  经过询问得知,王女士今年40岁,常年在外打工。民警从王女士弟弟处找来她的电话号码,但王女士的电话一直提示“正在通话中”。为避免上当受骗,民警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向王女士发送提醒信息。40多分钟后,王女士电话终于接通。民警让王女士的弟弟先和她通话。之后民警告诉王女士,首先停止一切转账、存款业务,并向她讲解了电信诈骗的常见形式。

  王女士恍然大悟,电话中告诉民警,中午她突然接到自称湖北武汉市公安局办案民警的电话,对方称她涉嫌在银行非法开设账户参与洗钱,已被警方通缉追捕。对方还通过微信发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刑事逮捕令和冻结管制令”,王女士一下子懵了。对方要求王女士将所有的存款转入他们提供的“安全账户”,在操作过程中还不能挂断电话。“要不是看到手机上民警发来的提示信息,我打工辛苦积攒的数万元钱就被骗走了。”王女士说。

  昨日,办案民警提醒,在冒充“公检法”实施的诈骗中,犯罪分子提前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的个人信息,通过网络改号软件,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电话号码拨打受害人手机,随后以涉嫌诈骗洗钱、法院传票、信用卡透支、邮包藏毒等方式恐吓受害人,再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为由,要求对方将钱款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从而达到诈骗的目的。

  此类犯罪的特点是,犯罪分子一方面在电话中采取恐吓及严厉“审讯”等方式,给受害人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另一方面不让受害人挂电话,称要对其他人保密,让受害人没有时间思考骗局中存在的漏洞,也无法与亲朋好友进行核实。

  “接到此类电话一定不要相信,应立即挂断电话,不转账、不汇款,同时拨打110报警。”办案民警提醒。

编辑:黄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