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水产站完成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采样送样工作

27.03.2015  10:49
          近日,按照省水产工作总站要求,大荔县水产站分别到朝邑镇永安渔场、连家渔场、华源渔场等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及标准化养殖示范场,现场采集鲤春病毒血症(SVC)和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症(IHN)疫病监测鲤鱼样品各150尾,分别送往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及北京市水产站进行检测。

          为规范水生动物疫病监测采样工作,大荔县此次所采样品均为鲜活水产品,每个样品独立包装,采用塑料袋充氧运输。该县水产站采样人员现场填写了《监测点备案表》和《采样记录表》,并由被采样单位和采样人签字确认,确保采样样品的科学性、合理性、代表性和真实性。

          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及渔业生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为监督水产品质量安全,依法对生产中的水产品进行采样检测的活动。今年我省主要进行鲤春病毒血症(SVC)和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症(IHN)专项监测,苗种场为重点监测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