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报:以深化改革为统领 奋力推进陕西水利现代化建设

09.01.2015  11:32
第3582期    出版日期:2015-01-0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制定了路线图,对水资源确权、市场决定水价、水资源管理制度、河湖休养生息、水权交易、社会资本投资等水利改革提出了明确的指导要求。

  《水利部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迅速出台。意见从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水资源管理体制、水利投入、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基层水利管理等10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为陕西省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指明了方向。

  2014年以来,陕西省水利厅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为指引,按照水利部和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突出把握“改革统领、稳中求进、建管并重、加力基层”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加快水利发展改革步伐,推动水利事业步入了持续快速发展轨道。

  具有全局性与战略性的引汉济渭、东庄水利枢纽等工程前期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渭河、汉江整治等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快速推进,效益初显;民生水利项目遍地开花,成效显著。一个立足渭河、汉江两大水系,统筹陕南、关中、陕北三大区域,以五大体系、十大工程为重点的现代水利架构基本形成。

持续推进水利投融资机制改革,水利投入连创新高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好水利基金、土地出让金计提等政策,健全各级财政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确保水利投入主渠道畅通。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的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金融行业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多途径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

  陕西省在“十二五”前4年完成水利投资803亿元,是“十一五”实际完成投资的2.97倍。其中,2014年各级财政性投入154亿元,信贷投入54亿元,民间投入24亿元,财政性投入、信贷投入分别较上年增长6%和4%。陕西省在发挥政府投资主渠道作用方面,积极争取土地出让金、水利建设基金等投资政策落实。2014年,落实重大水利工程中,省财政性投资35亿元,有力保障了渭河综合整治、引汉济渭、东庄水利枢纽、汉丹江综合治理等重大工程建设。发挥各级水务投资企业作用,通过市场运作加快水利建设。省水务集团与金融企业签订了180亿元融资意向书,加快推动县城供水工程建设。

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
  全面推行对市区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的责任考核,出台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和年度考核方案。“三条红线”指标分解下达到市(县、区)。通过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在国务院首次考核中取得了第七名的好成绩。

  强化取用水计划管理,实现了渭河水量科学统一调度,启动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出台新的《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设立新建项目用水效率准入“门槛”,逐步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建成5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

推进水利综合改革,重点领域改革成效明显
  按照《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陕西省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水利改革工作,并将《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改革举措细化为111条具体事项,分工到相关单位和处室,分解落实了责任。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进一步简政放权,将原有行政审批事项由29项减少到13项,减少55%,其中许可项目10项,非许可项目3项,列陕西省级部门之首,受到陕西省政府通报表扬。开展水权制度试点,组织编制了《陕西省引汉济渭水权置换关键技术研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再落实大型灌区高扬程抽水电费补贴4357万元。

  2015年,是全面深化水利改革的关键之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李克强总理对水利改革发展的部署,围绕陕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水润三秦、水美三秦、水兴三秦”目标,以深化水利改革为重点,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解决好制约发展的短板与瓶颈;坚持不懈抓紧“十大水利工程”和民生水利项目建设,努力提高水保障能力;挖掘潜力保持水利发展大好势头,在水利投入、建设、运行、管理各环节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使“两只手”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争取水利投资继续大幅增长;深化改革,提升水利建设和管理能力,提高水利发展质量和效益;改革涉及的利益调整,要尽力做到责权利对应、对等,处理好建与管、用与补的关系问题,实现水行政管理整体效率最大化;继续把基层水利工作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结合,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实践,解决好农村水利基础薄弱、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推动全省水利改革发展夺取新成效。